Re: [新闻] 议长选举动用党纪 民进党:与国民党不同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12-22 16:56:27
※ 引述《qsccsq (kkman)》之铭言:
: 干
: 那当初人民对考监委根本无感,你民进党还不是骂国民党党意凌驾民意
: 不过这篇说的好
: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41222/20141222762539.html
: “民进党宽以律已,严以待人,双重标准,自不奇怪。然而觉醒的公民此时却仿佛瞎了眼
: ,半句话都不吭。希望不要被政党操控,不要吃国民党喂的东西,结果民进党喂的东西照
: 吃不误,割阑尾看似不受民进党操控,最终受惠民进党。如此公民,觉醒在哪?”
: 那些公民咧?投民进党议员不代表认同民进党当议长啊
: 这不是党意凌驾民意?
: 觉醒的公民咧?
其实重点是公开结果,交由公民监督,而不是党纪约束议员应该投给谁。
假如某议员觉得自己很棒够格自己出来参选,把票投给自己 这样也要党纪处分吗?
假如他党有一个非常具有人望跟声望的候选人,把票投给他 这样也要党纪处分吗?
无论议员投给谁担任议长,应该是交给该选区选民来监督,但也要该选区选民知道
该议员投给谁,才能作为下次选举或是进行罢免的参考。
假如支持你的选民多数支持你的决定,就算你被开除党籍,下届出来你还是选上阿
因为你把民意看做比党意还重要,换言之假如多数选民都反对你的决定,你留着党籍
下届出来选还是会被选民唾弃不是吗?
只是重点是选民是健忘的,但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让痕迹留下来让大家都知道
这才是真正的重点。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4-12-22 16:57:00
所以该公开记名投票 让选民看清楚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12-22 17:05:00
这不是党章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法定议长选举是无记名投票不服可以修法啊但是台湾人不喜欢修法,台湾人更喜欢直接违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台湾人不熟悉台湾法律,可以回家多读书,好吗?台湾人对台湾法律的熟悉竟不如在几百公里外用网络看台湾的我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12-22 17:16:00
关于议长选举亮票已经在前面几篇讨论过了= =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12-22 17:34:00
我又不是你爹,你有没有好好学习关我屁事
作者: prononhead (贝尔格莱德红星)   2014-12-22 17:37:00
倒还真的有,地方制度法第44条是否构成犯罪则有刑法132条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的讨论但我个人认为这挺荒谬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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