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台北市 文化局长 大家都在吵
但 我想跟 大家 讨论 文化和 文创 之差异
最近 我读汉宝德老师的书
汉宝德指出,“文创”一词是台湾独创,文创产业在欧美都叫“文化”产业。台湾人创造
“文创”两字,是因为“文创”比“文化”定义模糊,“套上感觉舒服,什么都可以加进
来。”但也因“文创”定义不清、包山包海,政府和民间都摸不清方向。
“我们玩弄‘文创’这个名词,把创意解释为点子,把文化产业看小了。”汉宝德认为,
台湾谈文创的人多是“小聪明”。把古蹟变成咖啡馆、把故宫名画印上围巾,都只是文创
的“小聪明”,“对于我们所期待的文创时代毫无帮助”。政府不该再把心力资金放在奖
励这些“小聪明”。
我的感想
如果 文创 只是 朕知道了
而非了解其后的文化
要这文创何用
想和各位先进讨论一下 大家对文化和文创的看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