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交保-拒保-请回 和 一开始请回

楼主: lave2002 (无相 b)   2014-11-22 22:52:35
其实端看 无保请回 然后有限制住居
因为限制住居出境 也是强制处分
只是比交保程度低些
交保是有羁押条件但没羁押必要
所以才有做担保方式
只是换个方式 在检察官眼里 他还是被告
还是有犯罪嫌疑 不过因为选举所以才压低处分效果
如果真的认为自己无罪 应该提抗告 连限制住居或出境都要排除
※ 引述《find1985 (lalala)》之铭言:
: 像这种拒保最后无保请回的
: 在司法界很常见吗
: 上一个是云林县长
: 但是县长身分比较特殊
: 拒保后
: 检察官应该提出证据声押啊
: 像这样无保请回
: 代表检察官没有证据?
: 检察官在搞什么东西
: 是像包龙星一样先吓吓他吗
: 有没有高手出来解释一下
: ※ 引述《geniuscheung (站在强权对立面监督强权)》之铭言:
: : 如果一开始就请回
: : 在新闻媒体上的效益会比较大
: : 会让人有想像空间
: : 但是变成交保-拒保-请回
: : 就会变成司法标准不一的想像空间
: : 会给人企图迫害 然后被迫害人不从 没办法只好请回
: : 这在新闻效益上面差很多
: : 原本可以只给敌阵营负分
: : 现在变成双方都有负分
: : 不过这也是赌注啦
: : 如果一开始彭吓到交保新闻效益就更高
: : 如果拒保之后直接被声押
: : 那就换柯P阵营大受伤
: : 这场选战从战争角度看还瞒好看的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1-22 22:56:00
跟谁提抗告???
作者: Clieff (闷)   2014-11-23 00:11:00
又不是羁押庭裁定哪来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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