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1plus (废柴联盟盟主)》之铭言:
: 早上起来查了一下
: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8270294-1.aspx
: 台北市民政局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2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
: 得于道路、桥梁、公园、机关(构)、学校或其他公共设施及其用地,悬挂或
: 竖立标语、看板、旗帜、布条等竞选广告物。“但经直辖市、县(市)政府公
: 告供候选人或推荐候选人之政党使用之地点,不在此限”。
: 民政局表示,台北市于91年9月6日订定发布“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
: ”,条例第7条规定,竞选旗帜及布条广告得免经申请,于法定竞选活动期间
: 设置于指定开放的公共设施,其余时间与地点均不得设置。前项开放地点由
: 民政局邀集相关权责单位研商指定,并于法定选举投票日3个月前公告。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4566/print
新北市议会昨天提案通过,在法定竞选期间,禁止候选人在道路、
陆桥等公共设施挂旗帜与布条,环保局也已邀请各公所研商,研议
只开放竞选总部同侧五十公尺范围内、竞选办事处十公尺范围内道
路,可以悬挂单面旗帜。
有图有真相
http://ppt.cc/i76J
朱立伦快出来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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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可能有机会该地点可以设置竞选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