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北市某图书馆看到, 在花台的地台, 有二块大大的招牌挂著候选人的
竞选看板.
图书馆应该是新北市管, 这应该是公家单位, 不是应该要严守中立吗?
为什么可以挂竞选看板?
有没有人可以帮我回答一下?
==
早上起来查了一下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8270294-1.aspx
台北市民政局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2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
得于道路、桥梁、公园、机关(构)、学校或其他公共设施及其用地,悬挂或
竖立标语、看板、旗帜、布条等竞选广告物。“但经直辖市、县(市)政府公
告供候选人或推荐候选人之政党使用之地点,不在此限”。
民政局表示,台北市于91年9月6日订定发布“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
”,条例第7条规定,竞选旗帜及布条广告得免经申请,于法定竞选活动期间
设置于指定开放的公共设施,其余时间与地点均不得设置。前项开放地点由
民政局邀集相关权责单位研商指定,并于法定选举投票日3个月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