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ny9667 (JOHNNY)》之铭言:
: 柯文哲推“透明廉政公约”不同意不能当一级主管
: 原文网址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8/1478201
靠腰 被标题骗进来了
从新闻看起来 就是一个宣示意义大过实质意义
不具任何法律效应 签完名以后也没有任何责任的"廉政公约"
要我说这公约应该这样签
同意在就职期间以及离职半年内
包括本人和一级亲属的财产全部阳光透明
不同意就不予就任
这样廉政公约才多少有一点意义
柯p要不要自己先签一个?
就像你说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
你要先正下属才能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