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推“透明廉政公约”不同意不能当一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05:45:31
※ 引述《johnny9667 (JOHNNY)》之铭言:
: 柯文哲推“透明廉政公约”不同意不能当一级主管
: 原文网址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8/1478201
靠腰 被标题骗进来了
从新闻看起来 就是一个宣示意义大过实质意义
不具任何法律效应 签完名以后也没有任何责任的"廉政公约"
要我说这公约应该这样签
同意在就职期间以及离职半年内
包括本人和一级亲属的财产全部阳光透明
不同意就不予就任
这样廉政公约才多少有一点意义
柯p要不要自己先签一个?
就像你说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
你要先正下属才能正啊
作者: season2011   2014-10-29 06:04:00
1.市长每年公布财产申报(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第一条就是了 恭喜你得到他了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4-10-29 06:06:00
一楼XDDDDDDDDDD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06:07:00
那里写的? 新闻没看到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4-10-29 06:09:00
http://0rz.tw/eCt91 多花三秒google 你可以不用被打脸柯P推“透明廉政公约”:一级主管违约一律开除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0-29 06:11:00
“透明廉政公约”共10条 其中第1条内容就是1楼说得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4-10-29 06:14:00
这就跟当时老就有了市政专线 但是还要重新上架个1999同理宣传战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06:16:00
那不错啊 恭喜他 就看他能找到那些人来当主管
作者: panpanto (胖)   2014-10-29 06:17:00
一级主管缺有很多吗?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4-10-29 06:20:00
七楼打脸 楼主连好肿喔
作者: kedafun   2014-10-29 06:22:00
一楼你打太快了 还没回神脸就热热的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0-29 06:24:00
noon大 您言下之意是现在的一级主管都是些鸡鸣狗盗之辈所以一旦柯P推行“透明廉政公约”将无一级主管可用囉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4-10-29 06:24:00
的确是这样没错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4-10-29 06:39:00
一楼XD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4-10-29 07:01:00
再找个MG149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2014-10-29 07:11:00
白痴 难怪dpp超会A 只有配偶子女 妹妹咧 女婿咧 亲家咧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4-10-29 07:17:00
非同家庭内的 资产要做转移会相对容易被抓出来小三在这种时候会很好用
作者: TEYU21 (恣意妄为)   2014-10-29 07:40:00
瞬间打脸,这楼主耍笨了哦
作者: bps   2014-10-29 07:43:00
这纇公约有实质的法律效力吗?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4-10-29 07:48:00
就跟你说书多读一点 现在肿的跟胜文一样怎么办啊XD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10-29 08:03:00
没法律效力 如果没细项解释 有几点根本不能实行
作者: iceeye (趴猫)   2014-10-29 08:04:00
两亿、10年表示:_____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0-29 08:05:00
阿 被楼上抢先了 对于没法律效力本来也想问问两亿十年的说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10-29 08:07:00
像第二点为何是向市长报告财产状况 市长应没这公权力第三点 所有行程登陆列管 上班时间还可以 下班就是个人隐私了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0-29 08:17:00
楼上你讲这么多 但事实上那些东西靠市长颁布行政命令几乎就可以解决了 然而10年 2亿这可以靠行政命令搞吗?
作者: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10-29 08:19:00
报告财产状况 如果他刻意谎报 市长又怎查核??这种涉及个人资讯保障的 不是行政规则(内规)就可以侵害的总之 就是 自爽公约 算了 猴子喜欢就好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10-29 08:22:00
看来有人不懂这公约会牵涉到法律问题
作者: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10-29 08:23:00
涉及宪法22条隐私权的保障吧 但我想应该也不会有想去当官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0-29 08:23:00
也是啦 就像有些人看到10年 2亿就高潮到翻天一样麻 是吧?
作者: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10-29 08:24:00
的去打行政争讼或声请释宪 只是 这个公约真的没啥实质效力
作者: lfour (lfour)   2014-10-29 09:47:00
没公权力,但柯p不满意就可以叫你走路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10-29 10:03:00
柯不喜欢本来就能直接解任 才说签这个根本没啥意义
作者: pccheni (十月围城)   2014-10-29 18:19:00
http://0rz.tw/eCt91 多花三秒google 你可以不用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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