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楼主: setzer (setzer)   2014-10-27 16:44:46
※ 引述《BanJarvan4 (不解释)》之铭言:
: 问题在于 现在似乎没有免罪的选项
:
: 我的印象中似乎没有 小偷死掉 然后判无罪的情况? 如果有还请告知
:
其实是有过自卫杀人无罪的判决 不过情况不太一样 应该是难以当成这案件的判例
http://city.udn.com/54532/2352333
【联合报╱记者刘明岩/花莲报导】 2007.08.09 02:11 am
花莲县男子许良福因与黄翔鸿争宠越南女子,遭黄翔鸿持刀刺伤后,夺刀反将黄刺成伤重
死亡。一审时,以许良福防卫过当,依杀人罪判处8年徒刑;但二审却逆转,认为许良福
不夺刀反击,必遭杀害,属必要的防卫手段,改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许良福(27岁)曾要黄翔鸿不要再追求、打扰他的越南籍女友阮氏水,不料
却引来黄翔鸿不满。
黄翔鸿在去年9月23日清晨,持尖刀到许良福位于花莲市国联5路的租处埋伏,约7时许,
见许良福从电梯间走出,即持尖刀刺向他的右腋下,许因而跌坐地上,但黄翔鸿仍持刀刺
他胸部、腹部及后背,造成右侧血胸、肝脏穿刺伤等伤害。
在扭打中,许良福则压制黄翔鸿,并咬住黄的右臂,之后抢走尖刀,朝黄翔鸿的身上及头
部乱刺。
黄不敌从7楼逃到1楼,被发现送医时,因左前胸刀伤,穿刺右心室、心包出血填塞伤重死
亡。检察官是依杀人罪将许良福提起公诉。
花莲地院审理时,认为许良福夺刀杀人属防卫过当,判处8年徒刑。
但是许良福坚称他不是故意杀人,夺刀刺伤黄翔鸿是属于正当防卫,不服一审判决,向花
莲高分院提起上诉。
花莲高分院审理时,详细询问法医有关黄翔鸿的刀伤,企图还原两人扭打、夺刀及行凶过
程,及许良福受重伤送医情形,来厘清许良福是否有蓄意杀人及是否构成正常防卫。
高分院认为,从许良福的伤势,显然黄翔鸿有置他于死地之意,且当时他已相当虚弱,面
对黄翔鸿不法侵害,有防卫己身生命及身体权及夺刀反制的必要,加上当时两人缠斗、移
动下,实难苛求尖刀会刺中黄翔鸿那个部位,最后尽管刺中黄翔鸿左胸,致心包出血填塞
而伤重死亡,但他所做的防卫手段为合法,并无防卫过当。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7 16:46:00
这个案子就很经典 充份说明该案法官的自由心证决定一切
作者: Skabo (kaka)   2014-10-27 16:47:00
所以在鬼岛必须要先被刺伤才能反击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7 16:48:00
应该是铁齿:一审时坚持无罪、不和解,就重判,二审时和解对法官采低姿态,请个好律师,就获判无罪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7 16:50:00
马迷是指赛马迷 XDDD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10-27 16:56:00
马迷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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