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楼主: jhoc (jhoc)   2014-10-27 16:35:28
※ 引述《noonee (feynman511)》之铭言:
: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理解错误
: 但是看了这么多年的新闻总是给我这样的感觉
: 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是自己的身家财产不会受到威胁侵害
: 但是警察和司法给予的却是受了伤害之后有公正的审判
: 举例来说 如果你担心有人会侵害你的身家财产
: 普通民众会会努力做各种保护措施
: 个性激烈一点得会主动出击先把确定知道目标的对方干掉
: 但是警察和法官却因为基于无罪推定原则
: 一定要等对方真的实际犯了法才能出手抓人
: 甚至有时候罪犯真的犯了法 但是却蒐证不全或是没有证据一样没用
: 但是对百姓来说 身家财产已经受到侵害了
: 就算事后被法院"公正审判"处理了 也于事无补了
: 就像这个案子
: 难道真的要等到两尸三命 警察花了三个月才逮到这个闯空门的毒虫
: 然后法院审理三年以后再判他死刑吗?
: 人都死了 再判他死刑还有什么意义?
: 别忘了 这个毒虫可是现行犯
法律本来就是事后救济的管道。
一旦出现纷争,法律的用途就是提供一以国家权利为主导的处理,
避免以私人方式解决时,强者恒霸凌弱者的情况。
也就是说,这只是个"相对"公平的制度,
在法庭上有钱人有没有优势? 我想不用多说。
但套句我很喜欢的老师说的:一旦照法律走,结果不管怎样都只能认了。
另外我必须讲,如果要给我选最爽的职业大概会是学者。
当然啦,前阶段的研究时光等等自然苦不堪言,不像是人的生活,
但只要开始小有名气,几乎就可在学术自由的大伞下为所欲为。
其实很多判决不是法官有问题、不是实体法的问题,而是诉讼法的问题,
不管是刑诉或民诉,这十几年的修正都有"理想化"的趋势。
把人想像成多是一善良无辜的。
以刑诉来说,把无罪推定原则影响力发挥到极致,
证据方法严格限制,有时候都会觉得这到底是在保护谁,
也难怪会有法律在保护加害人的说法出现。
所以听到有人的小孩想念法律系,我都会很想问:
你可不可以接受你明明知道他做了不对的行为,但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
我可以接受部分情况下无罪,但必须说现在可能导致无罪的原因...有点太多了。
民诉的话就不多说了,伟哉台大。
其实日月光的判决出来之后,有哪位刑法刑诉学者出来表示意见吗?
好像没有耶。
但法官可是严守证据方法论,充分达到学者们保护人权的那套理念,
但我可没看到有谁出来称赞这判决,全都装做没看到或没我的事。
然后等之后再出来骂法院不顾人权。
台大最爱放炮的某教授有出来吗?政大某教授有吗?
都没有。
我可以体谅学者们为了生存找时机跟目标骂是必要的,
但就跟日月光里拒绝鉴定的那几所大学学者差不多,
有时候是蛮令人不齿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4-10-27 16:37:00
包青天的办案是把犯人假定为有罪的可以知道对无辜的人会有多大问题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4-10-27 16:38:00
现行犯就没有无辜的问题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7 16:38:00
其实这就是剪刀石头布法官的判决最后会被逼着走向民粹 就像大象怕老鼠一样什么司法独立也只是理想的概念 实际上顶多相对而已
作者: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10-27 16:39:00
政大某教授是指爱洗澡的bear吗?
作者: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4-10-27 17:09:00
学者只会在事后出来说话 当下都乖乖的~~看我们的白玫瑰运动 到99年第7次刑事庭决议当场谁勇敢出来说话的 结果决议出来又在骂罪刑法定主义 谁理你 判的不满意 就是肉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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