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12:28我只想问一个问题
说顶新是诈欺罪为啥是护航...
难道诈欺不是罪?
另外顶新无毒论到底是谁造谣出来的?
附上原文一段
==============================================================================
没有人要吃恶心的饲料油,但是,如果依照食用油标准检验合格,
吃下饲料油不会危险。
就像太空人在太空站,利用“尿液循环处理器”,能够把自的尿液
转化成洁净的饮用水再行饮用....恶心啊,但是有的太空人还说好喝.....
而人类在地面,尿液汗水等排泄废水,也是透过自然的运作,
最后又成为淡水体系的一环,回到自来水厂,再到每个家庭....
==============================================================================
上方是杨大的文章
根本被断章取义
杨大的前提是精炼到无毒
不过杨大也没全对就是
精炼到无毒还是有诈欺跟食安法问题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
另外杨大忽略了一点经过标准检验过并不一定代表没毒
因为他只会验"一般"正常情况下的东西(或已知不正当加工手法)
就像三鹿、塑化剂那样 一般情况不会含有的东西不会被验
之后发现了才会加进去
顶新有诈欺与食品安全问题疑虑
另外补个义美的枪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第7条
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
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当时有通报、回收吗?
你都说他没全对了 就是这样因为他认为这不是食安问题,大家在战这个而已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15:00对阿 我说他没全对 但顶新无毒论是哪来的?然后说政黑支持这论调又是哪来的?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16:00楼上有看完文章吗?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19:00那请你说请楚喔 本文可是不支持这论调
原文就无害论阿 我们是看同篇吗?而且他自己都下来辩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0-14 00:24:00饲料油有没有害需要更多检验,但是安全顾虑一定高很多很多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25:00他得无害前提是"精炼"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0-14 00:28:00精炼只是把油去除杂质符合检验标准,但是很多不在检验项目
你自己都在打他脸了...符合食用油标准不等于精炼无毒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10-14 00:28:00插个话, 顶新是直接拿原料油去混喔?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30:00问题是也有精炼无毒的流程 今天要看你是什么油
这让我想到百姓贵族里有一话就在讲牛乳生菌数的问题厂商收购农家牛乳,大多数都符合标准,结果有几家超标
诈欺属于刑事案件罚则较重吧...食安?没造成人死...理论上都不会很重....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33:00上次大统也是用诈欺办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0-14 00:33:00不可能有这种精炼到无毒的方法,油是越炼怪分子越多
很多,厂商解决的方式就是...全混在一起平均值就合格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0-14 00:34:00永远是刚用好原料冷搾的最安全
精炼到跟一开始一样的话,这技术肯定是划时代的革命...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0:35:00G大 有精炼后供食用的拉 (棉子油)如果RECYCLE精炼能用的话真的是一大技术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0-14 00:38:00棉子油那个去毒的炼法其实也不能叫做精炼,只是相对原料油来比
作者: limMxL (悄悄) 2014-10-14 00:51:00
主旨就是请吱吱不要政治操作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10-14 01:33:00这篇算是中肯 不过照这样来说 要对油品管 就应该统一规定大家用一样的方法制油 政府来研发油就好 厂商别研发了
作者:
hollyup (虎力雅)
2014-10-14 01:51:00再护就难看了,把全世界良心油商当傻子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1:53:00我有护航吗? 这位先生
作者:
opting (op厅)
2014-10-14 01:56:00原PO就是“只”认诈欺不认食安啊 这不是护航?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02:06:00我好像写得很明 顶新有诈欺与食品安全问题疑虑 耶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4-10-14 02:32:00你在这标题是要刷什么存在感啊
作者:
jackyu (孙权)
2014-10-14 09:50:00诈欺是民事, 食安是刑事, 帮犯人两害取其轻不是护航是啥?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0-14 11:17:00标题我下的?我有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