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铭言:
: 个人认为
: 公投规定50%以上投票权人参与投票的门槛是有必要的
: 因为这样公投才有正当性
: 许多人对公投提出意见讨论
: 但几乎都是围绕在门槛多寡、或者不出来投票凭什么算反对等等意见上
: 却很少人讨论不出来投票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 没错,不投票的确不应该被当成反对
: 我想很大一部分不投票的人是想表达"这议题根本没有公投的必要"
: 我想这是原PO没想过的问题
: 我们怎么知道一个议题的确大部份的人都觉得有争议
: 所以需要全民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复决权来做最后的决定?
: 我想50%门槛就是这个问题的最佳解答
: 当一个公投议题投票率超过50%
: 那代表这个议题的确在全国"大多数"人眼中具有争议性、需要靠公投做最后的决定
: (所谓"大多数",普世价值就是至少超过50%)
: 所以投票率没超过50%,这代表的不是对公投议题的"赞成"也不是"反对"
: 而是认为"这根本没必要公投"
: 如果用总统大选来解释的话,为什么没办法达到100%投票率?
: 我想大多数不投票的人,他们要表达的就是"所有候选人我都不喜欢"这个选项
: 并不是一定要去投票才是表达自己的意见,只是选票上没有这个"我都不喜欢"的选项
: 因此,我除了不赞成修法降低公投法门槛之外
: 还希望能把这个50%的门槛加入总统大选
: 以免真有总统大选发生投票率不到50%的窘境,到时肯定闹个没完...
: 不投票并不是代表"没意见"或者"弃权"
: 而是根本没有这群人想要的选项
: 民主社会里不该忽略这超过半数的集体意识所想表达的意见
说得太好了
我们本来就不可以假设不去投票的人都是故意要让公投被否决的投机分子
很多人都是想表达出公投议题不重要所以不领票的
既然如此
我建议在公投里面加个第三项
"干我屁事"
让所谓超过半数的集合可以明显表达出"议题不重要"这个重要理念
然后取消50%的投票人数限制改成简单多数
这样只要赞成的人>>>>反对的人+觉得不重要的人
这样总可以代表主流民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