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
公投规定50%以上投票权人参与投票的门槛是有必要的
因为这样公投才有正当性
许多人对公投提出意见讨论
但几乎都是围绕在门槛多寡、或者不出来投票凭什么算反对等等意见上
却很少人讨论不出来投票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没错,不投票的确不应该被当成反对
我想很大一部分不投票的人是想表达"这议题根本没有公投的必要"
我想这是原PO没想过的问题
我们怎么知道一个议题的确大部份的人都觉得有争议
所以需要全民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复决权来做最后的决定?
我想50%门槛就是这个问题的最佳解答
当一个公投议题投票率超过50%
那代表这个议题的确在全国"大多数"人眼中具有争议性、需要靠公投做最后的决定
(所谓"大多数",普世价值就是至少超过50%)
所以投票率没超过50%,这代表的不是对公投议题的"赞成"也不是"反对"
而是认为"这根本没必要公投"
如果用总统大选来解释的话,为什么没办法达到100%投票率?
我想大多数不投票的人,他们要表达的就是"所有候选人我都不喜欢"这个选项
并不是一定要去投票才是表达自己的意见,只是选票上没有这个"我都不喜欢"的选项
因此,我除了不赞成修法降低公投法门槛之外
还希望能把这个50%的门槛加入总统大选
以免真有总统大选发生投票率不到50%的窘境,到时肯定闹个没完...
不投票并不是代表"没意见"或者"弃权"
而是根本没有这群人想要的选项
民主社会里不该忽略这超过半数的集体意识所想表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