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云钦(律师 / 建国广场负责人) 2014.09.18
投机政客柯文哲昨天说他今天要公布他和老婆的“财产清单”和“18年的所得扣缴凭单”,然后幼无厘头地说:“大家比照办理。这个叫同归于尽的打法。”
公布“财产清单”和“所得扣缴凭单”是自杀吗?柯文哲这个白目鬼在说什么屁话?他有大概说明一下。他说:“所有帐目细节就这样,你要怎样随便你啊!你说我逃漏税,看你怎么抓!抓到算你的!”原来,他认为他公布那些资料,可能被抓到漏税犯行,而结束政治生命。
但是他公布的不是“收支的帐目细节”,也不是“所得税申报的完整资料”,只是“财产清单”和“所得扣缴凭单)”两项而已。这两项只能证明他们夫妻很有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怎么可能被人从中查到他是否漏税呢?他怎么可能因此让自己“一枪毙命”呢?
又即使柯文哲有可能让自己“一枪毙命”,他的对手连胜文怎么也会“一枪毙命”呢?他们连家的财产已被绿营检验几十年,并没有身败名裂,反而连战拥有选两次总管的声望,现在连胜文又拥有选台被市长的声望。连胜文即使比照柯文哲公布“财产清单”和“所得扣缴凭单”,同样地,只能证明连胜文很有钱而已,根本不能从中查到他是否漏税,更不能因此证明他A钱或连家A钱,连胜文不可能因此“一枪毙命”。
因此,柯文哲说他公布他们夫妻的“财产清单”和“所得扣缴凭单”,连胜文比照办理,可能嘿“同归于尽”,这是夸张、白目的屁话。
申报并公布“财产清单”是很多高官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必须履行的义务。监察院那边有一大堆高官的“财产清单”,也有连战当高官时申报的。昨天,媒体报导连胜文也已向坚持院申报“财产清单”。因此,公布“财产清单”并不稀奇。
比较稀奇的是“公布所得扣缴凭单”这一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没有要求公职人员这样做。柯文哲自己要这样做,并无不可。但柯某已公开炫耀他们夫妻每月的“薪资所得”约四、五十万元,这样每年就有五、六百万元。在大家都知道他们夫妻都当医师,所得很高的情况下,他们要把所得来源机构开立给他们的“所得扣缴凭单”公布,也就是把“报税用的所得举体内容,包括所得来源机构名称及所得的具体金额公布。这除了在炫富一下之外,还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公布“所得扣缴凭单”不是什么“同归于尽”战法,照我看,只是一场基于暴露狂心态,表演的“裸体秀”而已。不过,柯文哲这场裸体秀,并不完整。完整的“裸体秀”应该公布“所得清单”,或甚至整套的所得税申报资料(包括列举扣除额的内容),而不只是“所得扣缴凭单”而已,因为很多所得,例如柯文哲每年春节收到的“红包(压岁钱)”(柯某说他到四、五十岁还在收【注】),给他红包的人不可能开“所得扣缴凭单”给他,不会有“所得扣缴凭单”。“所得扣缴凭单”看不出柯某的“外路仔”所得。
柯文哲要表演公布所得的“裸体秀”,就应该露出完整的下体,不要只露出阴毛。他只露出阴毛,并没有让人看到“真相”,有什么看头呢?
慢著,柯文哲今天在他的声明中说:“所得税扣缴凭单,将公开放在竞选总部,欢迎连胜文先生指派任何代表前来查验。”这是什么意思?所得扣缴凭单只有连胜文的代表才能看,而不是陈列给大家看,并影印给媒体报导吗?果真如此,这算什么“公布”?这是“黑箱作业”啊!
如果柯文哲只想表演“黑箱露毛秀”给连胜文看而已,又如果连胜文不想看,那么柯文哲说了等于白说,这不是虚晃一招吗?柯某事先敲锣打鼓的“裸体秀”,结果是指定观众的“黑箱露毛秀”,甚至最后可能连毛都不用露,变成纯粹的“口水秀”。这太没有诚意了。柯屁虫的选票这么好骗吗?
【注】https://www.facebook.com/notes/柯文哲/回家的路太远柯文哲/1414617459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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