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是台大图书馆馆员,负责采买图书
有一套书我觉得很好,但台大没经费买
于是我捐了10万给台大指名买这套书
然后再经由我的手领出这10万元买了这套书
你说我捐钱了没有?
^^^^^^^^^^^^^^^^^^^^^^^^^^^^^^^^^^^^^^^^^^^^
上面是网友的说法
如果就网友所说,那我也认为有捐钱10万
因为这套书最后是台大有所有权
但仔细想想这合理吗?
我有十万,我想买这套书,我也够钱买
请问为什么我不自己去买?
我自己买的话,可以拥有使用权及所有权
捐给台大149,由台大指名买这书
虽然给我私用,但我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当我离职时,这书我带不走
这是一个正常观念下的人会做的决定吗?
你想买IPHONE 6,也够钱买
但你却把这两万多捐给台大,请台大买
买了后变台大"公物",给你使用
两年后合约到了,想换IPHONE 8
很抱歉不行喔
因为手机不是你的喔,你只有使用权喔
正常人会这样做?
我好难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