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engyeh (会社)
2014-09-13 16:29:31※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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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到吹狗蕾还真能吹到蠢蛆的弱智异于常人。
: 干你良ㄌㄟ......
: 假设药商、企业要贿络柯文哲一千万好了,
到底是直接拿现金给他花,不用发票、申请、研究报告、没人知道,叫做贿络?
还是拿着一千万投入MG149帐户,要柯文哲拿着请购单、发票、研究案向管理
员、科、部主任,总务室、会计室、副院长、院长共计11个人申请,去拿这
一千万,叫做贿络?
: 这也叫做贿络,那政治献金就是贿选了!!草泥马!!
: 前一两天,这些蠢蛆还以为吹狗蕾在反辅选,吹着吹着,还居然开始信的跟真
: 的一样,实在是太高估这些蠢蛆的弱智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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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极为不想帮罗淑蕾讲话,但纯粹以您引述的这段来说,
老实说,两者都有可能是贿赂,贿赂的定义中并未明确将两者视为互斥关系。
依你假设的状况,前者叫做对个人的贿赂,后者叫做对组织的绑桩,
个人实在看不出来后者有任何比前者高明之处。
难道如果有一笔贿款,经过层层的制度审核,决定谁该拿多少以后,
这就不是贿款了吗?
五亿探长雷洛传里面也是这样啊,雷洛将所有的行贿、分钱方式制度化,
难道廉政公署有因为这样就说雷洛探长好棒棒吗?
加油点,好吗?
P.S.考试加油!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9-13 16:34:00以前学主计时,教官说过一句:大家以为公款公用就可以;实际上要“公款法用”才 ok
喔 所以台大医院11个章都是共犯 这么明目张胆喔 啧啧那应该要全部铐起来阿 白纸黑字的贪污耶 罪证确凿快开羁押庭 重罪 这次罗淑蕾立大功了 比谢立功还厉害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4-09-13 16:38:00把厂商赞(ㄏㄨㄟˋ)助(ㄌㄨˋ)款用在认养医生, 创造双赢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9-13 16:40:00其实像宋楚瑜兴票案,也是不起诉;不过因为是蓝咬蓝,所以绿营追着打的时候从来也不细究合法的可能性现在蓝皮绿骨蕾神打不蓝不绿柯柯,绿的干嘛这么沉不住气
喔,五亿探长从军装到警务处长认同“规费”的还少吗?所以有11个章就合法使用了? 那其实学界也应该搞这套来弄经费才对,不愧是医生比教授们聪明多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9-13 16:44:00托别人下水XDD
快铐起来 这比黄景泰还罪证确凿 整间医院都可以带走了XD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9-13 16:51:00铐起来?颜色对了,收钱的张花冠还不是没事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9-13 17:16:00颜色对了,邱彰的党籍拔得掉,王金平的党籍拔不掉
楼主:
Fengyeh (会社)
2014-09-13 17:16:00原来是绿色才能令人放心啊 (笔记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9-13 17:17:00你说台北地院是认为什么色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