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国际社会上,有许多民主国家的选举为了避免选举资源的浪费,也存在着各种不同
的方式,美国就允许以一定数量的公民连署来替代保证金,英国、法国则是依总收入的比
例来收取保证金,甚至在德国,保证金更是违背宪法。台湾人要是一直屈就于半吊子的选
举制度,我们有什么资格称自己为民主国家?
评论:
那很好,我们改用你说用一定数量的公民联署来取代保证金制度。
多少公民联署可以证明你不是选假的? 就1%吧 要当选县市议员 一般也要5%
1%的选民支持代表你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支持率
(且选民连署一位选民应只能支持一人 理由:你选举也只有一票)
以内湖南港区为例 选民约30万人 1%=3000份联署书
等下 我忘记有群人花了四个月时间宣传也只能拿出6000份联署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