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无条件で会社のもの 社员の発明巡り政府方针転换
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G924QNWG92ULFA00K.html
政府は、社员が仕事で発明した特许を“社员のもの”とする特许法の规
定を改め、无条件で“会社のもの”とする方针を固めた。これまでは、十
分な报偿金を社员に支払うことを条件にする方向だったが、経済界の强い
要望を踏まえ、こうした条件もなくす。企业に有利な制度に改まることに
なり、研究职の社员や労働団体は反発しそうだ。
政府が条件として検讨してきた十分な报偿金制度をめぐっては、経団连
などが“条件の内容が不明确で使いにくい”などと反対し、无条件で“会
社のもの”にすることを强く求めていた。方针転换は、こうした企业侧の
意见に配虑した。
特许庁は3日の特许制度小委员会で新方针を说明し、来年の通常国会に
特许法改正案を提出する考え。
台湾前阵子不是也在吵这个嘛
皇民们快看看,你们主子也这样弄耶
有没有开始觉得这是个好政策了啊?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4-09-03 11:07:00是指发明人直接写该公司法人,而非职员姓名?不然专利权人一直都是公司名义居多吧.
简单来说,公司职员发明的专利特许原本是属于社员的但是改掉后无条件变成公司的这样公司就不用付社员专利费原本政府检讨的专利费制度,经团连以条件不明难以利用
为名反对,结果政府就整个修掉,改成对公司有利的制度
充分的报酬,但是在资方的运作下明年要修法,变成是只要是员工发明,该专利就无条件是公司所有,不需要提供报酬给员工。
也就是说就算我发明一个可以帮公司赚十亿的东西,公司也只需要付我薪水就够了……
这不是很正常吗?日本漫画家和出版社签约也是版权属于出版社,会拿这种事做文章的也只剩下脑残吱吱
要说很正常也是有疑问的,譬如说大学教授,领国家或私校的薪水,研究案是国科会经费,但是他们做出研究成果是属于自己的,并不是属于校方,也不是国科会
那如果漫画家私底下研发出可以商业化的核融合反应炉专利也都是出版社的?当然那经费做研究的成果属于出资者我没意见,但是如果是闲暇之余的兴趣偶然做出来的东西呢?拿经费
我是举比较夸张的例子啊!也就是说漫画家除了漫画以外的发明一律归出版社所有吗?发明展中,不乏一些业余发明家难道专利该归公司所有?除了漫画以外的发明也都要算出版社所有?简单说就是跟工作无关的发明要算谁的?光是标题写的那样社员的发明一律无条件归公司所有,我是不同意这样,工作相关的部分归公司所有我可以认同,但是下班后的兴趣发明的东西呢?举个已经发生的例子,台电阿凯画的漫画版权无条件归台电所有,这样合理吗?
作者:
DJRobin (原味洋芋片)
2014-09-03 12:48:00漫画这例子不好。版权虽是出版社的,但漫画家也能抽版税反正不太可能有企业不分红给发明者吧,是想逼走人才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03 13:06:00就职务上发明的规定啊 "业余发明家"当然不是职务上发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03 13:07:00公司雇用你、买机材给你使用研发 取得专利权本来是应该的重点与争议在于 重大发明的发明人该分到多少利益而不在于专利权应属谁
漫画家例子有问题?你能信誓旦旦说开发者没拿到分红吗?我只能说某些人的思考方式真的很有问题,你看不到就等于没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03 13:12:00基本上主要国家全都是规定"职务上发明"由雇主取得专利权这点早就没有争议了
况且什么样的领域就有什么样的契约,你硬要把不同领域的东西拿来对比我只觉得你是无理取闹,和你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03 13:13:00有问题在于上述利益分配 及员工下班后利用公司机材的发明
因为我只看得懂 特许、无条件で会社のもの所谓无条件范围有多广可以无限上纲到什么地步?实际上应该不是无条件吧有签约当然就照合约走啊!那就让公司跟员工自己签约就好了,也不用通过什么法案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03 17:40:00"仕事で発明した特许" 连这也看不懂的话不能称作看懂
所以我说我只看懂我复制的那一小段,而且是看汉字推测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