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官员能不能信任不是重点, 重点是签出来什么样的条文
就算我信任官员, 官员不能有失误吗?
条文有疑义难道不能改?
照我讲, 很简单啊
有疑义的条文你就要嘛说服大众, 要嘛就公开表决强行通过然后负责
要嘛如果大家讨论觉得真的有问题, 就把它改掉啊.
我没有说先签货贸就不会反
但是你看看
假设今天反货贸 马英九一句这个不签我们一年GDP少3%
比起今天反服贸:
"我们不签这个就不能签货贸还有TPP喔"
你不觉得理由强大无限多倍吗? 更不用说找版友的论述服货贸并行
这句话就根本不是事实了
顺便插一句, 其实我觉得要改不改, 要过不过, 其实最差的就是一直躺在立法院
这才是对签定未来条约最大的伤害. 今天听到陈为廷说的很高兴
我是有点小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