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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替代役男夹毒入监 重判7年 自由时报
2009-01-11
〔记者黄良杰/屏东报导〕屏东监狱替代役男兰世民涉嫌收贿7000元,接受受刑人詹曜仁
、梁恭铭、唐道凡之托,夹带FM2药丸90、120颗,两次成功闯关进监狱交给3人食用,还
暗杠2颗自用,狱方接获检举查获,屏东地院判处兰世民7年徒刑,3名受刑人分别判处2年
2月到3年6月不等徒刑。
兰世民(23岁)于96年3月以4000元代价,受托于詹曜仁外出接洽廖姓药头,把90颗FM2药
丸绑在大腿内侧胯下,回监交给詹使用,梁、唐二人听闻后,透过詹牵线,由唐负责出资
3000元,托兰世民再度夹毒入监,兰外出向梁的妹妹取得120颗FM2,仿前模式再度携毒进
屏东监狱,并暗杠2颗自用。
狱方接获匿名检举信函展开调查,对全体服勤替代役男及在监收容人验尿、安检,扣得梁
恭铭不及湮灭的FM2药丸8颗,兰世民坦承不讳,一审昨天判决,依贪污治罪条例、侵占、
转让三级毒品等罪判刑
不具公务人员任用资格跟法律上是不是公务员是两回事
替代役男又不是考试进去哪会有公务人员任用资格?
现在是要凹妨碍他参政的权利?
那2006倒扁有个少校不过捐个钱就被认定违反行政中立
是不是也是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