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头壳newtalk2014.07.11 林雨佑/综合报导
捍卫苗栗青年联盟成员陈为廷去年不满苗栗县长刘政鸿到大埔张家吊唁慰问药房老板张森
文,丢鞋砸中刘政鸿的头,苗栗地方法院今(11)日宣判陈涉公然侮辱有罪,判罚金1万
元,并没收鞋子;对此结果,陈为廷表示还要上诉,被告之一的林飞帆更痛批“这个判决
根本是给刘政鸿交待!”
陈为廷、林飞帆等7人因不满苗栗县府强拆大埔案,在去年“816守护苗栗音乐晚会”蛋洗
县政府并砸伤一位刑警;“914公民不服从集会”在苗栗县政府外墙张贴传唤县长通知书
等案,被检方依妨害公务、伤害、公然侮辱及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罪嫌起诉。
陈为廷另因对大埔张药房老板张森文去年9/18陈尸排水沟当晚,前往张家吊唁慰问的苗栗
县长刘政鸿丢鞋砸中头,另被刘政鸿控告妨害公务、妨害名誉等罪。
今天上午9点多,就有10多名声援民众手持“今日体谅 明日提告”的纸板前来法院声援陈
为廷等人,近10点,约有40人集结,进法庭聆判。
全案7被告仅陈为廷向刘政鸿丢鞋,涉公然侮辱有罪,判罚金1万元,其他人则无罪。陈为
廷、林飞帆在宣判后到场,因法院没收鞋子,律师象征性地还鞋给陈为廷。对于法官判决
,陈为廷表示还要上诉。林飞帆更在脸书上批评:“不出所料,我们其他六人无罪,仅陈
为廷丢鞋有罪罚一万元。这个判决根本是给刘政鸿交待!”
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