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hmnc:没有犯集游法 难道就没犯"伤害未遂"吗? 06/11 14:50
真的残念,因为;
"中华民国的"刑法规订;
第 1 条
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亦同。
第 25 条
已着手于犯罪行为之实行而不遂者,为未遂犯。
未遂犯之处罚,以有特别规定者为限,并得按既遂犯之刑减轻之。
第 277~287 条 除了278重伤害有未遂处罚之规定,
伤害罪其余各条并无处罚伤害未遂犯的规定
所以,就普通伤害未遂而言,真的没有犯伤害未遂的问题。
要罚丢鞋(或丢屎)的,要找另外的法条来告(譬如说妨害名誉的公然污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