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马英九母亲秦厚修93岁在万芳医院过世

楼主: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5-03 02:57:40
来 要聊历史就来聊
传统中华有一点很有趣.
罪不及妻孥, 可是“族诛”却明明就是罪及妻孥, 而且是朝廷专用. 一
堆所谓循行孔孟之道的人, 对这个一点意见也没有, 或者有意见都不说
出来, 却又不肯承认放弃“罪不及妻孥”.
来 你c某知道清朝的族诛是怎么样吗
俗话说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你现在大概是在用清朝的剑批民国的乡民 我就来跟你聊清朝吧
清朝的族诛是不杀女人跟小孩的
你犯了滔天大罪 朝廷针对的是你九族中 满15岁的男性
其他女人小孩哩? 流放宁古塔当官奴囉
或是给官宦家庭当佣人之类的
没错 妻孥也是有罪
但是不是族诛的罪(因为根本没杀他们) 不晓得把族诛跟妻孥做连结是何用意
康雍乾时代文字狱的下场几乎都是这样
他们就只会对没权没势的人要求.
拍谢 要说当奴隶 有权势的人也是无法幸免的
这边我暂时只想到靖康年间的徽钦二帝 他们的后妃还不是被金兵玩弄
罪不及妻奴? 抱歉连皇帝都无法幸免
有同理心是对的, 可是对于自己政治立场, 不同意他们的统治秩序和政
治权力的人, 我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有任何同理心. 不是乱臣逆子就是贼
, 非要除之而后快, 协助维稳河蟹, 监禁, 屠杀, 甚至视之为忠孝道息
, 我真的看不到同理心何在?
这段就是在表吱吱 懒得回应
说什么死者为大, 我真想知道对于死刑犯, 这件事是否通用? 可能死刑
犯犯罪, 就活该死好, 真的死者为大, 那对着恶贯满盈的死刑犯被枪毙
, 不妨也来个 R.I.P. 但如果不是的话, 那明显绝非死者为大, 而是有
条件的.
的确有条件啊 那请问秦厚修是死刑犯吗 不是嘛 拿来讲根本不伦不类
如果有一个人, 他的一生都真的执行了“罪不及妻孥, 有同理心, 死者
为大”, 他要这样说, 我没有意见.
可是我最后发觉, 原来以上的美德, 只对有权有势的人有效, 而道德要
求, 则只对普罗大众要求. 要求普罗大众嘴巴干净, 对于吸人血养得肥
肥白白的吸血鬼, 却视而不见.
科 之前民进党议员物化女性 说什么权力妓女 这板哪里有客气
马英九稍微讲话不得体 花果山也没客气过啊
哪里只要求普罗大众了
作者: akb49 (永和藤木直人)   2014-05-03 03:45:00
c 大也是香港假文青一个 但是还满对吱八的 tone 的
作者: akb49 (永和藤木直人)   2014-05-03 03:46:00
自己在那边脑补“传统中华”的人都很赞同诛族之罪
作者: akb49 (永和藤木直人)   2014-05-03 03:47:00
吱己扎个稻草人 吱己打的很开心 ^^
作者: ianlin45 (Ian)   2014-05-03 04:24:00
就洋墨水喝多了 开始恨自己生为中国人整天扭曲中华文化
作者: ermina   2014-05-03 04:52:00
虽然看不太懂原文在讲的吸血人是什么, 不过楼上说的这种对
作者: ermina   2014-05-03 04:53:00
于自己身为中国人, 受到西方强权文化殖民而自卑, 并且痛恨
作者: ermina   2014-05-03 04:54:00
自己与自身中华文化者太多了. 其实哪有任何一种"文化""制
作者: ermina   2014-05-03 04:56:00
度"是完美的? 通盘否认只看其恶只是走向极端与疯狂, 但是好
作者: ermina   2014-05-03 04:57:00
人就是特别容易如此? 中国人的中庸之道真是谈何容易.
作者: ermina   2014-05-03 05:34:00
补字第四行 好像人
作者: angel98 (angel)   2014-05-03 06:11:00
放置play
作者: maxshall (薇薇跟珊珊很像)   2014-05-03 09:01:00
罪不及妻孥...结果妻被送去做官奴了..这句很讽刺啊
作者: keins (Paragraph 11, confirm)   2014-05-03 10:12:00
古代族诛不杀小孩是通例,否则君王还会被记上残暴的丑名
作者: chicorita (狂乱月)   2014-05-03 10:56:00
只看到惹到他们的就要当方孝儒,好可怕(抖
作者: annie91084 (小猪)   2014-05-03 11:36:00
推原po。 某些吱一直找借口说嘴真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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