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直没搞懂,当初民进党停建核四之后,
为什么又开始动工,今天我知道了:http://goo.gl/efnjUC
简单来说,民进党执政后,
行政院长张俊雄宣布不继续执行核四兴建预算案(即停建核四),
结果大法官说行政院不可以这样,
要经过立法院同意才能变更预算案,否则不符合宪法意旨。
于是立法院就来表决啦,
结果国民党在立法院是多数,又通过要继续建。
当时政府能怎么办?像现在一样违宪?
再给我说“阿扁也续建”阿,说来说去还不是国民党搞的!
中间还有很多来来回回的过程,
大家可以多去了解,或许你跟我会有不同的见解
也回复一下让我知道,我相信政黑板都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