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 法律就跟汽车机车一样, 是设计给普罗大众方便使用的工具,
我看过的每一道法律, 从商事法, 公司法, 证交法, 道路交通行驶条例, 宪法等等,
当然也包括今天才看的集会游行法, 都是用非常浅白的字眼在描述的.
在此有一件事情想请教各位, 请问法律专长是指什么?
法律系毕业的学生除了看过背过更多法条之外, 还有哪些是跟一般民众不同的?
不过无论法律是什么样的专业, 没有良心, 没有道德, 恐怕就跟放塑化剂跟卖假油
的不肖商人一样罢了. 利用自己的专业来残害,欺骗他人, 真是可恶!
ps. 我认为律师的功能, 是在保护诉讼双方的权益, 避免双方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
而使自身权益受损. 但是法律不能也不应该因为某一方不懂, 而颠倒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