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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olitics
[讨论] 关于同性婚姻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0:50:59
据说,同性婚姻要修改法律,把“男女”改为“双方”
我就觉得奇怪,为什么要改成“双方”,为什么不可以是“各方”呢?
三行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2-18 20:53:00
双方有"两"的意思在,"各"方则是有多数意思在,除非现在婚姻变成N男N女要不然个人觉得用"双"是比较贴切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2-18 20:53:00
叫甲乙方好了 XD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1:12:00
为什么N男N女不能结婚?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2-18 21:12:00
你可以问问党中央啊 来这问干嘛
作者: akobe
2014-02-18 21:25:00
要循序渐进啊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1:26:00
哈哈哈,楼上听起来好像是香港民主政治改革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02-18 21:30:00
双=2人 各方=多人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1:31:00
对呀,为什么要保护双人婚姻的人权,不保护多人婚姻的人权?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1:46:00
我国民法规定婚姻制度采一夫一妻制,所以保障的对象为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1:48:00
合法婚姻的夫妻双方权益,而不是保障多重婚姻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1:50:00
既然是民法规定,那就是“男女”,不是“双方”搞笑,有人不知道现在是在修改民法,还拿民法做辩论的依据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1:51:00
硬要玩文字游戏,想要挑战既有明文规定这样是行不通的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1:54:00
同样啊,排除多重婚姻的选择,缔结婚姻也仅止于双方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1:56:00
也就是说,不管怎样改,婚姻制度仍旧保障两人权益,而非"多人"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1:58:00
有人假装不知道排除多重婚姻的基础是一男一女的一夫一妻制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4-02-18 21:58:00
没想到连中国都适用中华民国的民法
楼主:
lkcs
(缤纷之狼)
2014-02-18 22:00:00
研究研究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2:02:00
除非你是想享齐人之福,或者是兼爱天下,把老婆分享给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2-18 22:03:00
别人,不然基本的婚姻概念是建立在双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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