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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1-22 08:26:13地政士法覆议案 政院仅做半套
疏漏 配套的第59条未处理
〔记者曾韦祯、邱燕玲/台北报导〕行政院昨对“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条之一修正条文”提
出覆议案,但却出现“疏漏”争议!因政院仅覆议“第五十一条之一”,并未处理也在这
次修法之列、与第五十一条之一相关配套的“第五十九条修正条文”,形成仅覆议“半套
”的离谱状况。
民进党团痛批马政府低能,要求行政院长江宜桦为覆议案到立院备询时,应先就其连日来
抹黑立法院、制造政局混乱的脱序行为,郑重向国会道歉。
立法院一月三日三读通过“地政士法修正案”,共修正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之一、第五
十九条等三个条文;“第十一条”是为保障人民工作权,配合“精神卫生法”所修,原只
要罹患精神病就丧失执业资格;未来须经两位以上的专科医师评定无法执业,才不得领照
。
“第五十一条之一”是增列地政士限期改正免罚的条款,放宽对地政士不实登录的处罚规
定。但因内政部修法时要求给三个月的缓冲期,“第五十九条”则增订第四项,分别对一
月三日修正的“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之一”订定自公布日施行、自公布后三个月施
行等不同的施行日期。
萧家淇称 条文可自动失效
但根据行政院昨送进立法院的公文显示,政院只覆议“第五十一条之一”,相关配套的“
第五十九条”却只字未提。
立法院议事处低调表示,确实有此状况,相信行政院会有后续的处理,不愿多做回应。
内政部次长萧家淇回应指出,由于第五十九条条文涉及第十一条条文公布施行的日期,“
覆议没办法覆半条”,且第五十一条之一条文一旦覆议成功,其在第五十九条“自公布后
三个月施行”的文字应是“自动失效”,“挂在那里也没关系”,日后再修法处理即可。
他强调,第五十九条条文涉及第十一条及第五十一条之一的施行日期,如果第五十九条条
文也提覆议,“那第十一条的施行日期怎么办?”因此才未对第五十九条提覆议。
不过,内政部的解释有“似是而非”的争议,因为第五十九条是第五十一条之一的配套条
文,两者切割覆议,会令法制完备性不足,且覆议第五十九条,只是令其回到现行条文状
态,而第十一条的施行日期也不会有疑义,一样适用“中央法规标准法”有关法律案的生
效日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效力的规定。
民进党团 批政院一错再错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痛斥,行政院一错再错,连这么简单的三个条文,还不知道该怎么覆
议,奢谈治国?
他质疑,若按行政院的提法,只覆议“第五十一条之一”,那“第五十九条”内,针对“
第五十一条之一”所订之生效日,是要写给鬼看?“这不是低能,什么是低能?”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痛批江揆荒腔走板。他直指,江揆就是见猎心喜,只想趁此推卸责任、
抹黑国会、大搞政治斗争,才连该如何覆议都搞不清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2/today-t1.htm?Slots=Live
我们的政府 覆议竟然只作伴套? 这样对吗?
又来了 我们的舆论为什么碰到立法院就会转弯?你他妈的一群王八蛋立了垃圾法律 行政院帮你擦屁股
你他妈的一群名为立委的畜生 还有那个脸皮跳出来哭回去哭你全家啦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01-22 08:30:00立法院拉的屎 又要嫌马政府屁股擦的不干净了
作者:
kkamn (yy)
2014-01-22 08:39:00柯建民关说案SOP处理法:都是他们违法乱政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22 08:41:00立法院拉的屎 又要嫌马政府屁股擦的不干净了+1
负点责任是吧 党政合一不是你说的吗? 靠!没本事管一群畜生 去当什么动物园园长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1-22 09:03:00马英九一事无成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1-22 09:21:00做错事的骂擦屁股的低能, 科科, 伟哉台湾立法诸公.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4-01-22 09:27:00推yshang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4-01-22 09:28:00*ysfang
作者:
pttsam (人子 人夫 人父)
2014-01-22 09:30:00我觉得让这群立委自爆未尝不是件好事~只是马真的要懂得善用
作者:
pttsam (人子 人夫 人父)
2014-01-22 09:31:00舆论压力~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4-01-22 09:48:00就是舆论带头把一切归咎于马的 连关说都能被一面倒袒护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4-01-22 09:54:00现在媒体就是要尽量反马才有市场 舆论是不会倒向马的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1-22 11:31:00党主席当然不用负责任 法院已经帮他认证党主席没资格管立院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1-22 11:51:00不是党主席没资格管立院, 是连自己的党员都没资格管.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1-22 11:55:00有便 告知地院三法官, 愿其掌控司法于亿万年也.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1-22 12:31:00放不准怪尿桶歪, 拉一地怪屎桶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