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仆没利益回避 释宪:罚1~3倍太重

楼主: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3-12-28 20:11:56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28/35539611/
公仆没利益回避 释宪:罚1~3倍太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28/today-p6.htm
门神条款合宪 罚锾过苛1年后失效
苹果跟自由的报导,我觉得自由时报写的比较详细,苹果则是举例比较耸动,
所以我引文会附上自由时报的内文
1.内容是说 "避免公职人员的亲戚家属 借此签下公家机关合约牟利" 的法
是合宪法的,但是处罚1~3倍太重,所以这个处罚在一年后就会失效..
2.另外,在关系人方面,因为禁止其参与交易,会造成垄断,
所以应该放宽限制
我以为这种门神条款,处罚都不应该太轻才对,
没想到法官会认为现行处罚太重而取消..
老实说,我看不懂第二点的逻辑在哪里..
理论上,跟公职人员有关的关系人参与交易的话才更容易造成垄断不是吗?
为什么限制关系人参与交易会不利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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