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同性婚角力 时间是最好的裁判

楼主: GV13 (远见13)   2013-12-08 13:40:08
【联合报╱林韦/法律系学生(台南市)】 2013.12.08 05:27 am
相较过去,台湾对同志已较友善,但许多同志支持者仍认为,异性恋者展现的包容,不过
都是“美化过的歧视和偏见”!
殊不知,即便是于多元社会,各种价值并存的开放年代,少数意见固然应被尊重,但多数
意见更是不可忽视的。
或许,很多人忘了,我们生活在“社会”里。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制订符合大多数人希冀
,又尽量不伤害少数人的社会规则,这种规则就叫法律。但是法律没办法保护社会中的每
一个人。
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罢,都没有对错!但是,在异性恋者占多数的社会,强行通过可能
会让异性恋者不安、不适、不喜的法案,不论这是有理由还是没理由,公平还是不公平,
结论都是:“它不适合当今这个社会”。
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你不会买,因为不管设计多美好、创意如何独特,都是不能穿的。
一个人要爱谁,当然是自我选择,但是要获得社会认可和祝福时,就不再是个人选择了。
你想要别人认同,嘴上却又说这不关别人的事,千古未闻!
律法当然跟不上时代变迁,因为观念法则必须经过千锤百炼,确定符合社会百姓后,才能
升级成律法。不是随便什么人高喊几声,就可以成为律法。
想要法律兼顾所有人利益,是痴人说梦,极度不现实的理想主义;因为法律不是万能,从
来都不曾、也永远不可能保护“所有人”的利益。
社会上的陋习,的确是会被颠覆,因为看似愚笨的百姓其实很聪明,知道什么对自己好,
什么对自己不好。只要是陋习,必定会被除去;相反的,若不是陋习,真金不怕火炼,也
终将被保留。同志法案究竟是哪个,交给时间来决定,时间可能是最好的裁判。
五日名人堂廖玉蕙“何时云开月来”的谠论,笔者以为,若自己的价值观希望得到别人祝
福,是否也请先尊重别人珍视的价值观;您有希望得到的,别人也有期盼守护的。
我总安慰不安的异性恋同学和朋友:“清风明月万古存”。我从不迟疑,台湾的民众,承
载着五千年历史的民族,不会在关键时刻走错的!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346059.shtml
这篇说得真好 甲甲不尊重多数正常人的价值观 根本没资格跟人讨论尊重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8 13:41:00
gay真正想说的是 不接受gay的追求就是歧视gay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2-08 14:08:00
签名档的攻击性很大XD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3-02-08 14:13:00
时间会给同志一个公道.诚如女权与种族运动,总会开花结果.两个相爱的人,因为旁人"看不顺眼"而得不到名份,实在可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8 14:15:00
我认为比较好笑的是很多人以为甲甲一定会爱上自己 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2-08 14:58:00
推s大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09:00
捐血验爱滋的确是不可取的行为,但和同性婚姻的关系?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14:00
这篇文挺恐怖,再有理由再公平的法案都不适合当今社会@@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15:00
只要占多数的族群不安、不适、不喜~~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8 16:15:00
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反对同志婚姻]是否真的是[多数]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8 16:16:00
前次的游行某些人很努力想做这种[多数]的火力展示 但是根据2012的民调来看 其实支持开放同性婚姻的比例已经接近半数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8 16:17:00
而且那还是在没什么新闻议题扰动的情况下的调查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19:00
应该是有理由、公平的法案,政府应该更有魄力的推动吧~~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21:00
另同志什么时候没有尊重异性恋?异性恋的一夫一妻又不影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2-08 16:33:00
民调可以信DPP应该连任到现在了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50:00
同性婚姻的民调是遥遥领先,蔡可没有遥遥领先马过@@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51:00
赞成与否 中研院52:30 联合报55:37 旺中56:31 tvbs49:29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53:00
所以宗教团体才会拼了命的来抹黑造谣~~就是怕法案通过
作者: akobe   2013-02-08 16:54:00
看来他们是成功了~~法案暂时是过不了
作者: akobe   2013-02-08 17:00:00
不过我同意标题,时间是最好的裁判!!十年前民调23.1:59.9,十年后相信又是不同的光景。
作者: akobe   2013-02-08 17:04:00
相信下一代的台湾人将不再因自己的理念而不准同志成家。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2-08 17:43:00
继续打宗教团体这个稻草人没关系 这样子再过一百年这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2-08 17:44:00
法案还是不用过 台湾民众对这法案的态度就跟焚化炉电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2-08 17:45:00
厂一样 "我们支持 但别盖到我们家旁边" 前阵子龙劭华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2-08 17:46:00
"我支持同性婚姻 但不准我儿子搞" 完全是这心态的照样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2-08 17:47:00
造句 更何况让我再跳针一次 还有洪仲丘 王建民 小S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2-08 17:48:00
陶子这些人的例子 支持者打宗教的用处跟自慰差不多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3-02-08 18:30:00
多数人的什么价值观?原PO不知道赞成者比较多吗?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3-02-08 20:25:00
这啥废文
作者: beaanchor (美丽与哀愁)   2013-02-08 23:09:00
gv13请注意你的用词~正常不正常不是你自己说了算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2:51:00
就是警方统计5万人的30万反同婚大游行那招囉^^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2:52:00
就我个人(异性恋)而言 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是人 我怎么拒绝异性跟我告白我就怎么拒绝同性跟我告白 如果认为同性恋跟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2:53:00
你告白 拒绝他会出事 那这就是某种恐同偏见作祟 不然我不知道同性恋跟你告白你是在怕什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2-09 03:17:00
好笑 在政黑说自己是中立的下场是什?先打针自己是异性恋 你就会是吗? 科科
作者: akobe   2013-02-09 07:17:00
结婚的、反同的也不见得不是同性恋耶@@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17:00
dakkk 我有讲过你现在说的 并且那时是声援非政黑主流的观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18:00
点 你还会认为我只是键盘异性恋吗? 何况我括号补充性向只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19:00
是为了后面方便表达同性异性相对于我的性向的差别罢了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20:00
你挑这种点来说嘴有没有觉得很失格呢?^_<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21:00
(其实不是声援非主流意见 而是声援各种意见都该得到表达而不是特定ID一推文或发文就一堆扯不相干旧帐 e.g 茶园履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22:00
历 的推文来模糊讨论或稀释讨论的品质 我只能说你现在的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9 09:23:00
做法蛮打自己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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