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成家没有多元性,性别只有两种

楼主: strangegamma (黑川)   2013-12-05 19:30:57
这很奇怪耶?
只有同性恋被排除在婚姻的选项之外?
这个世界上是只有异性恋和同性恋是不是?
现行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不是专为异性恋也不是为了排除同性恋。
要怎么样的委屈才会让人认为一部法案是针对他个人的限制?
难道异性亲属结婚就被保障了吗?没有嘛。
每次都 同性恋 <-> 异性恋 双元对立烦不烦啊?
能不能也想想其他童婚或是血亲婚姻跟同性恋“一样”有人权。
讲到生育这件事我更气,同性结婚没有继承两者基因的子嗣。
异性结婚难道是本着“啊我就不想生,你咬我啊”的想法结婚?
很多人想生还没的生。
再说真的有婚姻因为婚前检查发现无法生育而破局的。
婚前健康检查推广很多年但是被“真爱无敌”给打倒了,不是政府没有推动。
看看马偕医院的婚前检查内容解释
http://www.mmh.org.tw/taitam/famme/famme050405.asp
同性恋在生育这件事上真的没办法,这是客观条件。
就跟血亲婚姻在客观上会以优生学的角度来解释一样。
讲的好像有人提到同性恋婚姻就是歧视他们生不出来。
女同性恋怀孕了就怀孕了,结婚就结婚了。
没有人“宣告”应该跟男的结婚还是女的结婚。
而是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在政府“登记”。
未婚妈妈近年来在日本都快成为社会问题了,台湾也有不少案例。
可没有卫生所或社工的人抬着法令冲去她家宣告“你有跟男性结婚权利BLABLA......”
法律不会因为你能不能生育而否定你结婚,不然就不会有国外结婚国内追认的案例了。
台湾法律是:“除了符合优生学概念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以外一概不保障。”
^^^^^^^^^^^^^^^^^^^^^^^^^^^^^^^^^^^^^^^^^^^^^^^^^^^^
我认为这比较符合现况的解释。
而且,不是否决同性恋婚姻,因为根本连门槛都进不去。
这个门槛只有"一夫一妻""符合优生学概念"的"异性"以外,其他都进不去。
唉。
自由应该是很广大的话题,怎么每次都会被混淆成对立的概念?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45:00
门槛是可以改变的~~所以才在推动修法,支持的也越来越多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47:00
近亲婚姻、多夫多妻也可讨论~~但同志们并没有争这块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49:00
法律、制度本来就是尽量对人民的限制越少越好~~除非有理由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2-05 19:49:00
那就不是在争平等,而是在争特权。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50:00
同志们在争取和大多数人相同的权利,应该不是特权吧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52:00
禁止同志婚排除的人数远大于禁止近亲通婚排除的人数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2-05 19:54:00
你确定?做过调查?还有主张童婚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说到这么铁上加铁,有充分的调查资料吗?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55:00
禁止近亲通婚顶多排除那1-2个亲戚,同志却被排除了一半人口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56:00
我不是说同志人数和近亲通婚人数啦~~我是指被限制的人数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2-05 19:56:00
实际上民法的婚姻是一种合理差别待遇,就是特权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2-05 19:57:00
你确定?台湾的近亲不得结婚拉得很远喔日本表兄弟姊妹ok,但我们不行耶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57:00
另多夫多妻包含了同性婚姻,至少要等同性婚通过才需要讨论吧
作者: akobe   2013-02-05 19:58:00
抱歉我错了,但就算你是大家族能有多少亲戚?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2-05 20:02:00
很多,多到超乎你的想像,北部怎样我不知道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2-05 20:03:00
南部的家族聚会经常看到包下整个厅,同辈十几个的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2-05 20:03:00
台湾六等亲,上面有人要反论至少要知道规定
作者: akobe   2013-02-05 20:04:00
目前我想大多数人认为是合理,但再过几年就不一定了
作者: akobe   2013-02-05 20:06:00
每个世代的人有不同的思维@@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2-05 20:11:00
最早讨论的应该是近亲结婚后才是多夫多妻最后才该同性不要包起来当大杂烩了....
作者: akobe   2013-02-05 20:17:00
可惜近亲结婚没人推~~不然我觉得也可支持,真爱无敌!!两个有遗传疾病的人都没被禁止结婚,禁近亲也不太平等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5 21:06:00
人可以不是同志,但会没有亲戚吗?除非一脉单传出生父母双亡
作者: akobe   2013-02-05 21:28:00
同性恋在争取和异性恋相同的和喜欢的性别结婚的权利
作者: akobe   2013-02-05 21:29:00
应该不算特权吧@@顶多是不符合传统上婚姻应有的两性身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3-02-05 22:00:00
很好,民法排斥这些弱势,的确毫无公义.因此修法是应该的.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3-02-05 22:12:00
先求有,再求好,渐进式总是好的.至少要有所改善一步到位过于理想.
作者: jeremywei (my)   2013-02-05 22:17:00
同意一部分,但是连同性婚都有这么多争议了,把人兽,人物
作者: jeremywei (my)   2013-02-05 22:18:00
加进去的话....同性婚想争取自己结婚的权力还要考虑到人兽,人物,否则就是争取特权,也满心酸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2-05 22:55:00
你说的没错 近亲不能结婚也是基于此道理
作者: wilson1000 (疯狂肌渴男的就好)   2013-02-05 23:05:00
很简单的道理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3-02-06 00:45:00
民法的设计就是以正常性恋为主 甲甲企图修法就是破坏社会稳定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6 03:04:00
争取跟异性恋一样的权利被称为特权 那岂不是在说异性恋正在享有特权? 哈哈哈哈哈
作者: akobe   2013-02-06 06:54:00
就差在不能生孩子干嘛用不一样的制度@@至于名称其实就还好
作者: akobe   2013-02-06 06:55:00
修法后保障更多数人,只会增加社会的稳定。
作者: akobe   2013-02-06 06:56:00
修法后究竟会损害到谁的权利呢?顶多反同人士的情感吧@@
作者: jeremywei (my)   2013-02-06 09:58:00
同性伴侣生活上的特殊之处是什么,每一对伴侣(包含异性恋),都有自己生活上的特殊之处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