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成家没有多元性,性别只有两种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3-12-04 16:12:18
我觉得要讨论要不要让同性恋者进入"婚姻制度保障"这个议题,首先要了解的就是
婚姻制度保障的是什么?
1.婚姻财产制 (賸余财产权分配)
2.继承权(当然继承人与他顺位继承人平分遗产)
3.扶养权 (请求他方扶养的权利)
4.监护权 (当事人失去行为能力时,成为对方监护人之资格)
5.性忠贞义务 (通奸罪,或离婚之非财产上损害赔偿请求)
婚姻制度发生的效果是什么?
1.让两个没血缘关系之人,发生亲属身分之关系。
2.让两个没血缘关系之人,发生财产身分之关系。
扣掉婚姻以外,大概只剩下收养可以让没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产生身分关系了。
所以同性伴侣如果没有透过婚姻关系,那至少也要给类婚姻关系保障,使得该伴侣
能够取得等同配偶权之法律保障。
有人会举说,没很多男女没结婚还不是可以相爱一辈子,其实婚姻制度本来就不是
在保障有没有相爱,两个没有血缘之人间要不要缔结婚约是属于个人自由。
也就是目前异性恋者可以透过要不要结婚来选择是否让伴侣获得法律保障。
但今天同性恋者无法,因为没有婚姻或类婚姻制度保障上面所提的权利,
所以纵使同性伴侣很希望能让另一半获得法律的身分法保障,也无法办到。
试问法律或是我们有什么合理的理由去不给同性伴侣保障呢?!
去扯什么承认同性婚姻会导致性解放、人类灭亡、对恋物癖者不公平之类的。
就是没有用客观的去思考同志婚姻存在的价值。
如果像是我上面说的,承认同志婚姻其实反而应该才是减少所谓的性解放。
人类灭亡的议题,同性恋者能不能结婚,跟异性恋者要不要生小孩其实是无因果关系。
怎么会有人认为同性恋者可以结婚,全世界的人就都变成同性恋?!
恋物癖的论述就更好笑了,姑且不提物本来就是你财产的一部分不具人格权,
重点是物就是受你支配控制,他是要怎么对你产生扶养义务?怎么帮你互相代理生活事务
如果想要主张人可以跟物结婚,可能要走的距离实在真的不小,首先就必须突破
物要怎么表彰其个人人格权,意思决定自由的这件事情上。
我们真的必须理性思考,承认婚姻对社会有什么影响,对谁造成侵害,损害了谁的利益。
而不是举一些不合逻辑跟法学的事例来反对,与其这样还不如就说自己就是讨厌甲甲
所以不爽他们有任何权利就好。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4 16:17:00
[joke] A女:为什么很难找到好男人? B女:因为他们有老公了.
作者: jeremywei (my)   2013-02-04 16:27:00
A女会宁愿好男人跟他假结婚吗...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4 16:33:00
Comedian:This is a fucking joke. Joker:Why so serious?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40:00
我赞成让同性恋伴侣可以有保障,但请不要触碰婚姻的定义。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43:00
他们可以另外发明一个词,我完全不会想管。再举一个例子,如果今天有一个放弃犹太教的人,跑回犹太教堂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44:00
要求七烛台应该改成八烛台,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XD
作者: jeremywei (my)   2013-02-04 16:44:00
是不要触碰你心中婚姻的定义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4 16:47:00
有个和尚吃肉喝酒却还当自己是佛门弟子...他是济公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48:00
但是济公不会要大家改变戒律,要大家学他喝酒吃肉啊。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4 16:49:00
济公也没有要求立法承认他是佛教徒啊...........我是认为不要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6:50:00
但是"不要触碰婚姻的定义" 这个要求究竟有没有差别化?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4 16:51:00
差别化当然是有的, 就像法律规定未满18叫青少年.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6:52:00
慕斯林也不会管教外人士吃不吃猪肉吧 除非全世界都是信奉同样的戒律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4 16:52:00
这有没有差别化? 选举权的定义有没有差别化? 都有啊.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53:00
没有人歧视同性恋啊。他们抛弃了传统性别身份,为什么还要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4 16:53:00
所以这个要吵可以吵很久, 吵很大, 然后呢?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6:53:00
就像日治时期 同样台湾人 因文化认同而有小学校 公学校之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4 16:54:00
well, 有歧视的差别化跟没有歧视的差别化谁来分辨呢?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6:55:00
性别身分不能抛弃吧 不然变性手术与性别认证是假的?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55:00
我的意思是,他们既然选择不爱异性,为什么还想要一般人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6:56:00
的男女结合的法律认证"仪式"? 当然我赞成他们应该有保障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7:00:00
讲得好像宗教仪式XD 光天主教自己在婚姻上的见解 都可以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7:01:00
分裂成好几个教派啦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4 17:02:00
其实你去想想婚姻的历史,这确实是宗教仪式啊最早期是没有婚姻的。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7:06:00
当时以基督教来看 一夫一妻是普世价值 一夫多妻是有违伦理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7:08:00
结果英国还不是硬搞了个英国国教派出来这种伦理被挑战 在历史上也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Ferysis   2013-02-04 17:10:00
一般人所信奉的观念 是能被挑战的 虽然最后仍要比拳头人数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2-04 17:42:00
婚姻在某些人心目中真是一男一女神圣亲属关系劳不可破不容更改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2-04 17:45:00
我也觉得多了社会认同 同志婚姻绝对是正向的加强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5 05:36:00
我的看法是 如果实质内容相同 那两法就并在一起 特别要去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5 05:37:00
贴个同性恋婚姻法和异性恋婚姻法的标签 对两方都不公平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5 05:44:00
除非实质内容不同 才考虑另修新法 若说婚姻只能两人是为了社会安定 那就让同性恋异性恋都包在这规范之中 如此又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2-05 05:46:00
何来开放同性恋婚姻会造成性解放滥交...等? 说穿了不就是恐同进而歧视吗?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2-05 14:22:00
没错 另外性解放不等于性滥交 女性主义高张也是性解放的一种但不表示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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