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第B2版╱高屏东综合新闻╱记者陈沛佑╱潮州报导
屏东县潮州警分局前晚实施临检时,发现一台自小客车悬挂两个车牌,拦下请驾驶
张姓男子出示相关证件,他拿出一张“台湾政府身分证”,称自己为“台湾民政府”的人
民,没有任何中华民国的证件,坚持了2、3小时,直到警方表示,不拿出身分证将开罚,
他才联络父亲带来正式身分证,结束一场闹剧。
潮州警分局表示,张姓男子态度冷静的解释,自己不是中华民国国民,是属于“台湾
民政府”,因此没有任何身分证、驾照、行照等,只有一张台湾民政府发的身分证,上面
载有身高体重,中英文名字,甚至还有眼珠颜色。
他坚持不出示身分证,警方只好将其带回警局,没想到张男父亲前来,表示他们全家
都是台湾民政府的人民,“真的没有身分证”,警方只好告诉他,不出示身分证可依社会
维护法67条开罚,他的父亲才拿出身分证。
警方表示,警察依法执行路边临检、路检时,可以要求民众出示证件,民众有自由拥
有别的证件,但是若遇临检和路检时仍应出示可证明身分的有效证件,警方方可确认身分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3143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