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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澄社评论〉失败总统 失败国家
◎ 黄居正
西非小国冈比亚决定与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断绝邦交,使“中华民国”邦交国的
数量变得比一九三二年时的“满洲国”还要少。
依“蒙台维都国家权利与义务公约”规定,主权独立的国家应具备四要件:永久居
住的人口、固定之领域、有效统治之政府,以及独立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之能力。依这
个标准,一个国家至少要占有固定的领域以供人民永久生活,并建立享有排他管理权力
的政治组织。而且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
目前世界上几个因欠缺上列要件而不被认为是国家的单位,如游牧在西撒哈拉的新
谷提民族,或是巴勒斯坦自治体,不是欠缺固定的领域,就是没有有效统治的政府。至
于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则是因为不被国际社会承认,邦交国又少又弱,以致国家地
位受到质疑。
不过,新谷提民族与巴勒斯坦自治体都是“待熟的主权”,总有一天会像东帝汶或
科索沃,取得独立成为国家。然而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却是日渐迈向“失败国家”
之路。因为不论是谁执政,都不敢宣称自己是与中国不同的新国家。
其实,选择与世界其他一七○个国家不同调、坚定承认“中华民国”的二十二个邦
交国,既然同为联合国会员而已默示承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之中国,显然他们所承
认的并非另一个代表中国的政府,而是一个与中国不同的新国家。
这是一种高贵的、值得全力维护的选择,可是,在台湾,不但九趴总统公然声称两
岸不是国际关系,自贬为一个非法政府,连反对党也跟着唱和“一中宪法”,试图放弃
台独党纲。对于这种集体的自毁倾向,伯明罕大学Colin Warbrick教授形容得好:“决
定国家地位的第一要件,就是必须自己主张为国家,且有意愿被承认为国家。然而,台
湾却是世界上唯一有能力光明正大宣称自己是国家而选择不这么做的例子”。
如果台湾自己都不愿宣称为与中国不同的主权独立国家,又凭什么要求邦交国继续
坚持承认“中华民国”?请不要再用各种污名羞辱这些因此下堂求去的高贵友谊了。
(作者为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资料来源:自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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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台湾不承认自己是和中国不同的主权独立国家而下堂求去的"高贵友谊"?贾梅
表示揪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