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承认的婚姻是一男一女。
要多元成家同志也能有婚姻,
就是要打破一男一女的规则,
既然要打破,可不可以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呢?
那要不要先废除重婚罪呢?
一样的道理嘛....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21:15:00可以啊 不过我私心更希望二次元角色结婚合法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2-01-09 21:17:00顶楼上的
我们开放机车上高速公路 这简直是杀人 为什么不干脆开
放路上看到违规的机车骑士就可以碾过去呢?人家打破的是一男一女的规则 可没打算打破两个人的规则这种扩张解释真的是很糟糕的反驳...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1:38:00先来谈谈让你左手和右手结婚如何?你的逻辑能力有点跳啊
老实讲我对于同志可不可以有婚姻关系这点 我是能理解正反两边的说法(虽然我倾向支持赞同) 这是个很难免掺杂个
人复杂因素立场的topic 意见都该被尊重 但是至少最低限度 是该符合逻辑吧 =_=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2-01-09 21:55:00不是要多元吗? 怎么限制人数呢?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1:58:00科科。暴力行为不是错误的吗?那被人打时怎么还能反手呢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1:59:00?警察逮捕暴力份子时怎么还能使用武力呢?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2:00:00有些国中等级的斗嘴用跳针逻辑就别一再拿出来用了,没人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2-01-09 22:02:00有时间去搭理这些...纯真的语言。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2-01-09 22:30:00多元就是,只有我的主张是多元,你们的主张都非多元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22:47:00你们何曾让他们有多元选择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22:50:00当你要用强迫的方式时 就不用在吹嘘什么自由意志了
反正婚姻还是一对一关系 等到人类可以接受一对一以外的组合再来考虑这种问题吧XD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2-01-09 22:58:00当你要求要多元选择时,就别扯没有自由意志了
唉 既然没有让我小孩稳上第一志愿的方案 怎么能叫做
多元入学方案呢?既然多元 一定有所有解对吧?绕着这个名词大作文章 有任何意义吗?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2-01-09 23:15:00
我会告诉你多元她的意义在那里 下次请你提钱过来.
作者:
fox1375 (阿吠)
2012-01-09 23:28:00完全不一样的道理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10 00:40:00
反对多元成家的都是这些论调吗?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2-01-10 01:10:00还一样的道理哩 这么弱的论点别拿出来给人笑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0 01:52:00现在是哪招?连单纯反对都没自由惹?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0 01:53:00我不反对多元成家,但是我反对不让人反对多元成家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0 01:59:00就算他是单纯心里厌恶你也不能抹杀他的自由吧XD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10 02:49:00你在大前提上就先认定一男一女是唯一解 而试图排除掉包括同性恋成家的选项 哪有这么容易的事啊? 现在仍在讲一对一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10 02:51:00的伴侣关系你去扎个一对多的伴侣关系 还真便宜啊 回你一句 通奸除罪化的反义词不是重婚合法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10 02:52:00干脆大家都各自选个自己喜欢的大前提然后鸡同鸭讲算惹^^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2-01-10 13:09:00现在就是只能支持不能反对啊 不然就给你扣上歧视大帽子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2-01-10 19:05:00可以反对啊,反正那是言论自由,跟说别人歧视一样自由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