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党内党章本无,党主席应就选举成败负辞职责任。
就国民党内部职权分配,党主席本来就是综理全党事务,并非只是负责协助竞选。
有关2014年县市长大选,党内辅选作业依照中国国国民党党章第二十五条第七款之规定
"在各种选举中,策划并辅导本党提名的候选人竞选。"
也就是规定辅选作业由县市党部负责,如果该县市败选就是由该县市党部主委承担而已。
就算是找中央党部负责,依照职权规范也是由组织发展委员会负责。
就算无限上纲依传统惯例最多也是由秘书长担负政治责任而已,所以马主席没理由
要因为2014年可能败选,而提出修改党章之规定。
马主席只是担心依照其在党内的声望,未来国民党其他人担任总统时,万一党员仍然
拥戴他继续担任党主席时,会造成党内有两个太阳,因此决定总统应当然为党主席。
未来无论是吴敦义或是朱立伦担任总统时,都可以避免党内还有个马主席,这根本
就是造福继任者,原本依规定马主席可以担任党主席到2017年,因为此一党章修正
还可能牺牲了自己一年任期的权利。怎么大家会误解他是贪图权力,恋栈党主席之位呢。
马主席为大是大非不惜个人毁誉,为继任者开创新局,党员本应全力支持才对阿。
况且2014年国民党胜券在握,云林、屏东、高雄、台南等县市可望坐二望三抢四。
加上原本执政县市连任与政绩优势,空前胜选气势是指日可待,用国民党2014可能败选
来指摘马总统顺应党员意见修改党章乙事,根本纯属污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