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某版友争论了一晚
就讨论这两条
一个是30条 (每日暨每周之工作时数) 双周96小时下修至84小时
连结: http://0rz.tw/KTZ4i
一个是32条(雇主延长工作时间之限制及程序)
连结: http://0rz.tw/i6VL2
修这两条法到底算不算好政策?
我个人看法是30条 对月薪制来说很好
毕竟同样领xxK , 我从一个月工作96小时变成84小时
32条算基本保障工作时数不要爆表 (让你变成责任制时数没限制)
拜托..不要牵扯 84-1条责任制, 那条真的是烂法条
然后公司要你加班(非责任制的)不给你加班费的, 那是公司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