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靖之/大学教师】
《华盛顿邮报》网络版有属名“fywang”的留言,被民进党说是我驻华盛顿新闻组
长王亿,要求惩处。这实在很奇怪,民进党不是强烈批评不能监听吗?网络警察也为民主
社会所不许,则王亿是如何被人肉搜获的?有合法的搜索票,符程序正义吗?
网友“fywang”代表“华府新闻处”吗?
“fywang”说:“这是个不幸的事件,但一件关说案,焦点竟由原先的司法案件转
移到一些不相干的内容,还扯上政治斗争;而民进党却企图掩盖柯建铭的关说行为。”这
种言论表达,没有自由吗?
作为驻美的外交新闻官,王亿公开赞扬马总统“坚定立场,打击贪腐、反对介入司
法。”也是他为政府发言,维护政策之职责所应为,这怎么是“介入政争,违反行政中立
”,家丑外扬?何况他还没以此职公开说。
“你敢有听着咱的歌”?作为公务员,匿名在网络发表意见,投书报章,遮面受访
,是属言论自由,只要不是以职名发言,就与其公务身分无关。这种言论不但不可限制,
还要鼓励。若是不可,那疾管局副局长施文仪公开批评政府政策,诬说美国免签是假,为
何还受到民进党支持赞扬?说是“讲了人民心声”,蔡英文说“公务员也有言论自由”。
就算一个“前院长”字说错了,但比起司法关说差远了吧?怎么后者希望和解,前
者就要比照郭冠英一样偶语弃市?
提出郭冠英案更显破坏言论自由之误谬。郭只是匿名对228历史发表意见,完全与
公务无关,且其言论要点如“台湾不是国家”也经新闻局审定给奖,“公惩会”更判新闻
局、监察院对其免职弹劾是属误会,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乃是郭案不但实质认定有误,程
序正义也背,若此状况发生在王金平关说案上,那不但早就息议止纷,政府还会被指滥权
遭诉,民进党甚至早以此“拆政府”了。
王亿、郭冠英与施文仪都是公务员,只是蓝红绿颜色不同,民进党用法认事的标准
就可如此矛盾大异,实甚谬误。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93000362.html
只有符合民尽党意的才符合言论自由
民尽党双重标准的案例举目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