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立法院应该依法做出解职处分。

楼主: markingpen (...)   2013-09-13 15:41:07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
不分区立委是依政党名单决定的
选罢法亦如此规定
国民党内开铡是否符合程序正义、比例原则
那是国民党内的事
一旦国民党撤销党籍、
中选会无权审酌国民党撤销是否合法合理,依法必须撤销不分区立委当选资格
那立法院院长身分基础也已经不存在了
即使需要立法院再做一次解职处分
立法院也不能违反宪法、选罢法规定做出维持立法院院长一职的决定
除非修宪
本来是国民党茶壶内的风暴,国民党的家务事。
民进党却掺著搅和,逼得人民只能在“马”或“王”之间选择
现在立委群体无视宪法与法律,真的变成了宪政乱象。
王金平真的很厉害
人民应该要认清,没有敌人的政客,会变成人民的敌人。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5:42:00
为了反马 一切作为都是必要之恶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5:43:00
反马已凌驾任何其他价值 成为一种理念 一种信仰囉
作者: guapisimo (AMIGO)   2013-09-13 15:45:00
为了挺马 一切作为都是必要之恶 违法 未审先判都是必要
作者: guapisimo (AMIGO)   2013-09-13 15:46:00
挺马已凌驾任何其他价值 成为一种理念 一种信仰与救赎
作者: pessimism (Free to Choose)   2013-09-13 15:46:00
啑!好像回到了2006, 2007那时的气氛
作者: pessimism (Free to Choose)   2013-09-13 15:47:00
马英九不简单,比陈水扁还快被人唾弃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3-09-13 15:49:00
怎么不敢提罢免?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5:50:00
又有人再跳未审先判 到底是要跳几次阿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3-09-13 15:50:00
先让你乱一下 然后再摆平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01:00
你都能跳针 为何要求别人不能跳针...没有未审先判是你定调的,更多人觉得有,要不要辩论一下?
作者: pucca068 (马猪羊)   2013-09-13 16:02:00
这根本吵不完 支持的:一切合法 反对的:未审先判
作者: pucca068 (马猪羊)   2013-09-13 16:03:00
原来我门都不曾客观过~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04:00
所以到底什么案件未审先判? 行政不法要怎么未审先判?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05:00
光是到底有没有关说 证据充不充分,证人证词有无采纳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06:00
就有一堆点可以讨论 这些全部都先被定调了,你要大家怎接受
作者: pucca068 (马猪羊)   2013-09-13 16:07:00
两位加油.应该可以吵到明天~把这篇推爆吧~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07:00
那是对案件看法不同 我尊重阿 可这跟未审先判有什么关系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3-09-13 16:09:00
还有司法迫害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3 16:17:00
反马已凌驾任何其他价值 成为一种理念 一种信仰XD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21:00
挺马不也已凌驾任何其他价值 成为一种理念 一种信仰...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22:00
把事情摊开来一件一件讨论,才有机会取得共识任何一方都不得已先定调任何事情,然后不接受对方辩解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25:00
语气如果太过 不好意思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26:00
所以你说的“未审先判”是不满马太早把这事定调为关说吧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28:00
可我想知道王的作为就客观要件来说 你觉得是合情合理的吗?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1:00
特侦组公布的资料 如果真的足以判定王有对柯案件施压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2:00
不会有那么多人敢反对的,就是因为模拟两可,才会各说各话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3:00
根本源头要先回到录音监听的内容,是否有一枪毙命的能力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4:00
马总统今天听完觉得这是关说,可是有另一派声音觉得那不算就连当事人林检察官也作出了证词,这些要先被公审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35:00
那就是你我认知的歧异之处了 这种案子 有这程度的证据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5:00
都还没先放大检视这关说成不成立,不该有人先偷跑定调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36:00
已经足够证明了 而这不是司法审判 所以即使证据不够完足还是能够认定的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8:00
所以我认为 到底谁能来认定,这种程度到底是不是关说是总统说了算 还是有一批特定人事机关可以来做第三方判定先讨论这块不是比较重要?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9-13 16:39:00
今天 全民都认为那是关说,不用马总统亲上火线,王就下台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44:00
你以上的推文我大致同意 只是没有其他证据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3 16:45:00
马如果不这么做 王这件事就什么责都不用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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