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的租税问题,我个人的见解,税收不足主要的困境来自于两个大的面向:
第一个部分是不动产课税的不合理,第二部分则是来自于地下经济的猖獗。
根本不是圣光所讲的税收七成是由受薪阶级负担。
首先就第一部分不动产来说,关于持有部分,台湾的不动产持有成本全球最低,
美国日本每年必缴1%房价起跳的持有税,计算的税基都是每年调整,
亦即具备实价课税效果,美国加州部分精华区甚至高达2%以上,
而日本每年更需缴纳改建以及清洁的公积金,透过税赋一方面可以确保居住正义,
另一方面也能增加政府收入;
再来,则是关于租屋部分,台湾租屋收入课不到税这是众所皆知,
很简单的道理就是房东房客都没有诚实申报的诱因,因为申报了租金会提高,
因此这是政府必须考量的,必须透过租屋保障、租金补贴、扣除额等方式,
才能让赋税公平。当然,不动产的改革阻力很大,
但是若不改革,只想从受薪阶级下手,却忽略财产税,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再来则是针对地下经济部分,台湾有太多行业根本没有在缴税,
这个现象拿到世界上人均与台湾差不多的国加相比比例是高得很离谱的,
比方夜市、摊贩、色情行业等等,这些游走法律边缘的行业,根本不受管理,
立法强制夜市必须开发票,摊贩严格取缔或辅导集中于特定区于摆设,
色情业成立专区,除增加税收也能减少对性工作者的剥削、保障性工作者的健康与权利,
但同样的,这也是在跟政客的选票过不去...
总而言之,台湾的受薪阶级负担确实不重,
但是租税不公的主因还是来自于上述两个面向,
就这些部分下手大刀阔斧改革,才是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