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工资设门槛 劳团:违法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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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好笑
先看之前的 关厂代位求偿(卧轨)案
劳委会(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向那些倒楣的劳工
回马枪的要追回 诉讼经费(而且政府对公司官司可能也没有赢的样子/没跟公司要回钱)
而且事情这么久
行政法上
拖这么久期间如果不去请求
不是形成信赖关系吗
何况劳委会 帮劳方行团体诉讼代位求偿
不是政府的事情?
不然劳基法本质是什么? 不就是公权力介入私人劳资双方契约 所订定的法规
政府做点事情 没帮倒忙
反而追回诉讼费
虽然期间没说放弃追回权益
但这么久了...根本科科
再者,
保障人民工作财产权
劳委会要多站在无对等工具的劳方
19___元
没有两万三千元是要怎么活(储蓄) 又少子化 养上面双亲
马英九又希望留住人才
又希望百姓多生点孩子
所以现在所作所为是在放笑话给大家看就对了
所以结论
2016 虽然没看好在野党执政的理由
但更没有看好执政党连任的乐观心情
有这么乐观才让人觉得奇怪 是吧 ~喵的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