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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扯”大埔,明天“扯”政府
唐湘龙
2013年8月20日 下午6:42
(大埔四户,当然该拆)
“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这口号有韵脚,喊起来挺爽的。
但大埔拆不拆是法律问题。政府拆不拆是政治问题。这是两回事儿。这是最、最基本的
份际。我以为,公共事务,不管主张如何,容或有利益和立场的差异,不能离谱。你不
觉得你太煽情、太自以为是、太不把民主政治的基本逻辑当一回事儿吗?
这些带着政治兴奋感和胜利感的群众,手段,离谱。诉求,更─离─谱。你们会不会觉
得你们在街头上见面次数太频繁了?好熟了吧。
你们喊拆。我喊扯。东拉西扯。越来越扯。编成歌曲,拍成电影,还是扯。
讲白了吧。你们几乎在每个抗争议题上都是少数。极少数。失败者。在每一个“当地”
,像大埔,都不被理解。然后,自膺正义,背离法律,许多的少数集结成一支看起来比
较多的数量,在政治上取得可利用价值,到处冲撞,对不起,那不过是一支经过包装的
“政治流寇”。
是呀,“流寇”曾经拆掉政府。基至毁灭了王朝。但流寇是常态?是正确?龙应台说:
“请用文明说服我。”我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意思。
除了暴走,你已经没有文明的话语和手段可以用了吗?
我并不怀疑你们的正义感。我也不怀疑唐吉轲德。他总是莫名其妙打人,然后被打。唐
吉轲德如果厉害,因为他的“精神胜利法”在被打之后的自我疗愈能力无人能及。因为
他正义。
法律问题,就是法治基础上的社会秩序。政治问题,就是民主制度下的选举游戏。虽然
从中央到地方,台湾只有选太多,没有选太少,每一级的政府和议会都是选出来的。面
对一个多数,而且是明显多数选举出来的政府,甚至是刚选举出来的政府,你当口号喊
,没问题。但上纲上领,真以为诸神默默,那已经失去比例原则,那已经嚣张。
土地正义。公民运动。这些帽子真是大顶。我戴不起。但大埔,是借题发挥?随时煽火
,维持热度?还是真有什么见微知著、发人所未见的伟大真理?何妨辩论?
我支持废集会游行法。我完全支持集会游行改为报备制。但如果一个社会解严25年,仍
然仗着“法不罚众”,墓仔埔也敢去,国定古蹟都可以恣意破坏,这不是我期待的国家
。
我不满意这个政府。但我更不满意各位对待政府的方式。别扯什么“公民不服从”
(civil disobedience)。群众活动的低度失控,低度暴力,我能理解,也能接受。但
是,“公民不服从”的最大敌人不是政府,是“公民理性”。就回到“大埔”吧,回到
这个边界清晰的主题上,面对你们的街头暴走。告诉我,不管你们的背景或年龄,你们
的道理在哪里?
简单讲我对大埔事件的看法。
一、这和国光石化一模一样。都是民进党执政时中央力推力赞的开发案,一在野,马上
重回老旧的“反工业”浪潮,躲进浪漫的农业论述里找温暖。
二、大埔案的区段征收是地方政府的权限。苗栗县政府在第一阶段的农地征收犯了错。
推土机推倒金黄稻穗的画面真令人不敢恭维。
三、台湾的基本政治架构是中央-地方二级制。地方自治是核心的尊重。苗栗县政府的决
定,经两级都委会都同意,剩下的,关中央政府什么事儿?在野再野,也不致于野到动辄
“挟众上访”。
四、吴敦义当初的许诺太“重情轻理”,反而让抗争者借题发挥,藉吴敦义之口,阻刘政
鸿之手。但这是政治。不过就是政治。这不是制度。更不是法律。社会运动太多政治盘算
,不值得尊重。
五、大埔那四户,不知道在昧著事实鬼扯什么?这四户,两户基于明显交通安全问题,非
拆不可;一户基于违建管理公平,也非拆不可。还一户共同持有人已领走拆迁补偿,人也
不住其中,这还不用拆?媒体、舆论还吞吞吐吐,瞎挺、盲从?莫名其妙。今天拆大埔,
拆得对。太对了。明天拆政府?没问题,看你本事。选举投票,有输有赢,但记得:愿赌
服输。
六、刘政鸿难得,他是在客家大县选出来的闽南县长。20年前我跑选举新闻,就领教过他
的“田?味”。他今天能有很高满意度,我已经很惊讶,要他装斯文,讲话句句漂亮,我
觉得强人所难。临骂找话。
竹南四期有没有瑕疵?有没有违法?有没有图利?有没有自肥?告他。告不倒,明年选举
想办法讨回苗栗政权,用民意証明自己的多数和正确。离开这些手段,以“政治暴走”死
缠烂打,对不起,我还想帮警察朋友讲句话:你们糟蹋台湾警察真是糟蹋的够了。在任何
一个稍微民主,稍微法治的国家,你们都会比在台湾惨十倍。不要占尽警察便宜,还卖乖
。把警察当街头肉靶子。
台湾有20多个地方政府,蓝绿都有。有没有其他县市长敢出来讲讲,这四户,根本无关农
地,就是省道旁的严重公安和违建,如果在其他县市,是不是可以不拆?
你们可以拆政府。不管哪一个,拆成了,我恭喜你。但不要扯政府。我知道大部份人跟我
一样,对这件事的感觉就一个:今天扯大埔,明天扯政府,天天扯。鬼扯。
心得:唐湘龙真的是国内少见论理清晰、条理分明的政治评论员,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