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立法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47:59
前面有在一些推文跟部份版友讨论过
想独立一篇讨论这个问题 想听听各位的看法
就最近几年来的立法院表现让我们看到
立法委员对于立法的素质显然并不满足我们的期望
更多的是过多的政治杯葛 不只宕延了有争议性的议题
也明显的阻挡了其他其实争议相对小非常多 但是一样重要的法律
经由某位版友的介绍 (抱歉我忘了是谁)
提到另一种 把立法决定权 和实际立法的细节分拆开来的方法
也就是借由直接人民选出来的民代 来决定该立什么法
但是法条怎么立 由对实际状况更清楚 也更具有法律素养的立法委员来建立
我凭自己的看法举了一个例子
就像是动手术开刀
医生告诉家属这个病情的可能处理方式
然后由家属和病患自己决定选择哪种处方 甚至是否要开刀
最后实际的开刀交给医师处理
可以想像的是 程序上 立法的过程将会更为繁复
但是 可以避免太过仓促的立法 或是 不够严谨的法条的问题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是?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8-07 21:49:00
两院制?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49:00
虽然我不太清楚实际的状况 但是或许类似国民大会 和立委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0:00
国民大会成员直接民选 具有决定权立委类似技术官僚 专职实际立法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3:00
每个立法委员背后都有其代表的势力团体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4:00
立法当然不可能完全按照某一想法去设计,必是经过妥协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5:00
就算找有法律素养的立委也一样,谁又知道他们代表哪派的学者?最后就是一锅大杂烩出炉,然后惹得各方抨击。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5:00
这点我同意 但是是程度上的问题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6:00
与其期待立法设计多么严谨,不如做原则性的设计,由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7:00
司法、行政来做实务的操作准则,可能更适合台湾的实务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8:00
这是一种作法 不过问题就在于 如果立委定出来的法一开始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9:00
就很离谱 后面实际操作再怎么解释也有限尤其是 现在的制度里无法避免立法委员自肥的状况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8-07 22:14:00
法条是立法委员助理在弄得.... 不必担心 :)
作者: lne (我是++1￾ )   2013-08-07 22:16:00
看来外星人不了解我国立法院生态阿...法条是主管机关弄的立委助理只是把主管机关的法条东改西删 搞出他们要的样子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8-07 22:17:00
立院生态真的是助理用的法条,我就写过运彩发行条例。X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22:23:00
立院的问题在,立委为了选票,不惜浪费自己的幕僚及助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22:24:00
提出的建议跟法案,搞出了一堆"民粹为主"的法条然后司法院行政院施行后,立委再跳上台骂为什么乱搞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25:00
是的 我就是希望能把这种民粹挂勾切开
作者: tsgd   2013-08-07 22:28:00
行不通的 只要民代纸张人民有最后修改权 一样会面目全非
作者: tsgd   2013-08-07 22:29:00
主张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29:00
我是可以想像 最后会变成 民代和立法院对于法条的僵持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0:00
但是僵持或许好过仓促立法当民代在抢主席台的时候 立法院可以讨论别的法律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0:00
再者,由专责委员拟法条 利益团体只是多个对象游说 仍可运作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1:00
当然是可以 但是要游说的人变多了 全部游说成功的难度会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2:00
最主要是这个工作由行政院内部就有在提案了 立委则各有版本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2:00
提高 同时 立法委员跟民代切开 想像中风骨会略好一点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3:00
话说白了 贿络空间更大 相对的,到时候法案成本就加在人民身上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6:00
可是需要花在贿赂的钱不就更多了吗?同时因为贿赂的人更多 所以露馅的机会也越大?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7:00
这有点舍本逐末 你提到的议事效率不彰 其实可以从两个地方解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8:00
一个是废除朝野协商 二是议长需合理正当行使警察权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9:00
让法案回归委员会讨论 再者,如果最后需进入表决议案 遭到不当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0:00
杯葛 国会议长必须动用警察权 让议事能正常进行说难听点 这几年议会乱象 不就是尚书王这猪头三纵容出来的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1:00
这样应该也是不错 不过警察权的动用是很技巧的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2:00
一不小心就会有被干政的可能性 分寸在混乱的年代很难拿捏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3:00
我不相信正当合理行使警察权 哪由得天玲玲那些人上大锁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4:00
现在就是尚书王给蓝绿这些猪头三立委空间 才在那边扭捏作戏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4:00
问题就在"正当合理"的分寸 在混乱的时候 有被滥用的疑虑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5:00
临会一场场加 架不见得打得头破血流 但薪水倒是麦克麦克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6:00
这是有关效率的问题 另外还有自肥的问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8-07 22:47:00
原来这里有立委助理(笔记)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22:53:00
四k可以去数字板搜寻助理,m的那篇很精彩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3:01:00
谢谢楼上这篇 这就是我想说的 "闪开 让专业的来"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3:49:00
司法院提出的法案,很多也都是替代役草拟出来的到处都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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