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7 19:18:01刚刚打开新闻 看到新闻提到
法医对洪案的验尸报告 显示 他为
军检暑发言人解释说 只有两个选项 自为 和 他为
进一步解释 他为也包括意外
该新闻台说 自为和他为的差别在于 有人要负责 不管是不是意外
之后争执点在于 这个结果到底有没第三者有意图的结果
法医讲的很保守 说 不能排除
军检暑也赶忙解释 他为 跟之前军检的报告写的意外 没有牴触
我想共识点在于 他是被操死的
问题是 被操死的这个结果 是有意的 还是意外
我想 死者的尸体无法告诉我们这么多
好 到这里都是前言
其实我想问的问题是
酒驾应该算他为吧? 是被归类为意外吗?
可以遇见的高度危险性行为 算是意外还是有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