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支持军事审判、军检权力回归普通法院、地检
理由为普通刑事诉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人权保障远胜军事审判、诉追制度
为什么理由不是追查真相?
道理很简单
今天先撇开军事审判法管辖规定不谈,假设桃园地检有权诉追洪案相关嫌犯
要传唤关系人讯问传票发那边?部队
部队是统一收取邮政信箱信件之后再往各单位分派
因此,传票一到部队,要串供的在到案说明之前仍然有充分时间串供
甚至会因为组织制度,串供的效率更佳
那搜索呢?
地检检察官拿着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到部队门口
卫兵第一时间会通知战情
假设该案军中要官官相护好了
检调从营门到要搜索的单位也要花些时间
时间足够让部队把证据处理掉
因此,一般检调系统要办营区内的刑案
除非部队没有官官相护,否则效率也不会比军检来的好
然而,本人支持废军检、军审制度的原因在于
不要让军事审判制度为了平民愤再搞出类似江国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