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洪案、军事司法制度

楼主: CrazyMarc (府城贾文和)   2013-07-21 12:50:11
本人支持军事审判、军检权力回归普通法院、地检
理由为普通刑事诉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人权保障远胜军事审判、诉追制度
为什么理由不是追查真相?
道理很简单
今天先撇开军事审判法管辖规定不谈,假设桃园地检有权诉追洪案相关嫌犯
要传唤关系人讯问传票发那边?部队
部队是统一收取邮政信箱信件之后再往各单位分派
因此,传票一到部队,要串供的在到案说明之前仍然有充分时间串供
甚至会因为组织制度,串供的效率更佳
那搜索呢?
地检检察官拿着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到部队门口
卫兵第一时间会通知战情
假设该案军中要官官相护好了
检调从营门到要搜索的单位也要花些时间
时间足够让部队把证据处理掉
因此,一般检调系统要办营区内的刑案
除非部队没有官官相护,否则效率也不会比军检来的好
然而,本人支持废军检、军审制度的原因在于
不要让军事审判制度为了平民愤再搞出类似江国庆案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3-07-21 12:52:00
军检署贯彻无罪推定原则 地捡多学学阿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21 13:00:00
以前大家怕军检怕得要死 现在 科科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1 13:01:00
桃园知县:张飙纵子张小四行凶,顾念初犯不与追究...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1 13:02:00
叫你儿子以后就不要再犯了...这样对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7-21 14:57:00
我也支持废军检 应该说只有战时需要特殊单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7-21 14:58:00
平时用一般检调机关就行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7-21 15:23:00
楼上我猜您没有真的看懂原po想讲什么XD另外推原po。中肯爆炸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21 15:25:00
我觉得要办军中的案子只有建立完全不受程序限制的单位才可能就是要搜索就搜索 要押人就押人 柯柯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21 15:26:00
不然以现在来看 就算总统介入也无法改变什么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3-07-22 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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