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好多人参与活动
结果有下面的结果
哭了
看大家忙了一天好热血阿 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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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
洪仲丘枉死案 国防部坚拒地检署侦办
【王烱华/台北报导】对于“公民1985行动联盟”上午至国防部请愿,国防部接受“本案
一旦地检署同意侦办,国防部及军法单位愿意全力配合”之内容,部分媒体报导“国防部
允让地检署加入侦办”等情,为防引发误会,国防部下午与法务部会商后表示,洪仲丘枉
死案,仍由军检侦办,拒绝地检署介入。
国防部说明如下:
一、军法、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审判,必须先具有“审判权”为前提。依刑事诉讼法第
1条规定:现役军人犯军法之罪应受军事审判;军事审判法第1条亦规定:现役军人犯陆海
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之罪,依本法追诉审判。又军事审判法第5条第2项规定,犯罪在任职
服役中,发觉在离职离役后者,由法院审判。第34条复规定,犯罪事实一部应依军事审判
法审判时,全部依该法审判之。故有关司法及军法机关审判权之划分,应依上开法律规定
办理,否则于法有违,将造成影响证据能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