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跳针都更是改善市容跟图利建商阿
都市更新会有必要就是因为都市土地面积就这么大,台北市现在几乎没有多少素地可以
建新成屋。如果没有都市更新,就只会跟底特律一样,留下一堆屋龄超过40年的烂房子
变成废墟。
都市更新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藉著都市更新的建筑过把建筑物跟区块的建物排列变成
1.合乎最新的建筑安全法规,九二一之后我国的防震标准有修正过,李鸿源说台北市
碰到大地震会倒一堆不是唬烂的。
2.建物退缩扩大防火安全→之前太原路那一代烧死人就是因为建物过密,现在都有建蔽率
的问题,所以有提升防火安全。还有就是建物本身因为消防法规修改,有更好的防火
设备。
3.释出居住空间,因为都市更新的改建之后,往往会把之前的矮公寓变成新式的公寓社区
可以释放更多的居住空间。你只要都市更新不进行,台北市根本没有多少剩下的素地
可以盖,素地那么贵当然就是要盖豪宅,才有经济效益。你不都更你哪来释放居住空
间?
4.整体的居住品质,自己举万华、大同看看那些老旧社区,那边有居住品质吗?
去永春捷运看看那个澎龙三那栋机车行的建物,那是给人住的喔?
光这几点就是为什么大法官在释字709都认为都市更新是都市计画的必要条件而且合乎
公共利益,因为都市更新只要一被阻挡,对于财产权的保障根本就会有很严重的问题
现在一堆都更的争议根本就不是什么建商划地,那个根本难之又难,最大的问题在于
产权认定的问题。
上次去打宪法官司的做出709条释宪案的都更案,通通都是【自办都更】
就是居民自行发起,起建商施作~哪来的建商划地阿~
而且造成都更条例部分违宪的土城都更案的争议理由,也不是什么财产权被侵犯
是【部分人与建商合作就先都更,导致其他人面积不足无法发动都更
另外两起永春跟文林苑,根本都没有建商划地的问题
都只有自以为正义的社运人士闹场问题~
所以我常说,在台北市如果只买得起贵又烂的房子,自业自得~
支持反都更,就是阻碍自己可以有机会住到新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