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大埔农地拆屋不会引发共鸣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3-07-20 01:36:31
推 pipsqueak002:M大你误会了,第一段是引用,不是我的看法,但是会 07/20 01:25
→ pipsqueak002:会让我考虑到我第二段询问的问题 07/20 01:25
→ pipsqueak002:不过你的解释我是理解的 07/20 01:26
....我想你还是没搞懂。
“财团”是一个社会给予的负面称号,但是这个称号不可能、也不应该造成国家对
于该人物(法人)的差别待遇,说更难听点,根本不应该把这列为考量。特别是这种
考量基本上完全基于一种道德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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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是私人企业或财团希望政府协助征收土地,政府是否仍然可以合法征收?
因为这部分我不确定是属于第三条内的哪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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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问题置换一下主词,就可以看出你的推论是不是建立在一种尝试歧视特定对象的
作法了:
如果不是私人企业或者财团,而由地主、“一般老百姓”向国家提出请
求,希望协助征收土地,请问政府是否可以进行合法征收?
请仔细想清楚这两者你是不是因为道德因素给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3-07-20 01:38:00
推m大,逻辑清楚的文看了就舒爽~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3-07-20 01:41:00
财团 vs 企业家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3-07-20 01:42:00
财团号航母出动!!!!!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48:00
不管是财团还是企业家,他们一样是台湾的公民一样是台湾的公司,政府能给的规定法律都是一样的,不能给予特别待遇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纪录保持者)   2013-07-20 01:49:00
所以M大你的意思是,政府征收土地单纯只依据是否能合理使用征收的土地为依据,而不受外来因素影响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0:00
依法规而定,法规中会限制公司有某些问题不得征收但是政府在办理时,"不能因为你私德有问题就判断你一定不得用偏见来考量"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2:00
而且更简单说,为何这件事是土匪?.土匪的定义为何?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4:00
这件事中,四件中,只有一件是拆到墙,其他全部拆违建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54:00
如果被害者/加害者希望判死刑/无罪 政府是否可以依法判决?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5:00
全部都是强占地的土匪,这对地方来说才是正义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6:00
真的要说大埔完全就是台南铁路翻版,只是执政党不一样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7:00
反对对象也就完全反过来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57:00
再讲得更明点,受外来影响合不合法;如果合法,有什么不可?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58:00
如果不合法,那又怎么会有受哪条哪项规范的问题?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7-31 01:24:00
反对对象也就完全反过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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