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大埔农地拆屋不会引发共鸣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3-07-20 01:19:56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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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说法是苗栗县政府计画扩大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强制征收大埔农地,
其实背后是与财团一起炒地皮。政大教授徐世荣跑出来说,
以前财团买地要跟地主协商,现在却透过区段征收,讲好听是政府跟民间合作开发,
其实根本是政府和财团一起做土匪,以低价强抢私有财产!
先不论此项说法是否为真,但是国家认定私人区域的土地可合理利用这部分,
是否可能给予地方首长利用在满足私人利益的机会? 如果有,是否有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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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必须平等对待它所有的公民,绝对不能有未审先判或者差别待遇的作法。就算
你说的全部都是事实,难道你认为国家可以拿“某些人身份是财团”当成理由来阻止
他们去作一些其他一般人作就没有问题的事情吗?
如果你的说法成立,那等于是在说台湾有种次等的公民叫做财团,他们没有权利和
地主进行协商来进行“合作开发”的事情。基本上和过去欧洲看待犹太人的作法没有
两样。
指控不是罪名,请搞清楚这最基本的一个道理。你要说是啥“低价强抢私有财产”
,请拿出证据出来证明它。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纪录保持者)   2013-07-20 01:25:00
M大你误会了,第一段是引用,不是我的看法,但是会会让我考虑到我第二段询问的问题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纪录保持者)   2013-07-20 01:26:00
不过你的解释我是理解的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47:00
法院判决死刑定谳,是否可能给予行刑者满足杀人欲望的机会?
作者: happierway (杰夫)   2013-07-20 17:56:00
公民是自然人,财团是法人,什么时候可以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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