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
讲了老半天就是三件事情
1.程序合不合法
2.符不符合宪法
3.什么是公益
讲了老半天,根本就是什么都没有讲,只是大部头的偷渡而已
大埔征收程序合不合法?到目前为止都合法
合不合宪法?抱歉还有一个宪法23条,而且没有违宪
公益的问题,公益的观点很多种,大法官在都市更新条例的释宪案中
也没有否定多数决的重要性,直接就说公益不能多数决?
想太多,本来公益就是个人利益的累积~不然呢?
大埔的事情,先看一下新闻稿
http://ppt.cc/Ec01
不是少数人在那边坚持的要不确定多数才是公益叫做公益~
而且基本权的观念错得乱七八糟,宪法23条的比例原则并不代表基本权不能受到限制
美国的案例是承认合乎公益,到最后就不了了之?好了不起的偷渡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