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f10OCHZ5LMA
虽然是很久以前的新闻了,不过我一直觉得对我冲击很大
一开始小的也是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毕竟当初劳委会也不是
拿着枪叫那些劳工一定要借,说所有借钱的人都不知道这是要还的
是说不过去的。
不过在看了尤立委的质询后,劳委会确实有失职没有监督工厂提拨
资遣费和退休金,所以一开始就是劳委会该作为而不作为,导致后续那么多的事情
但是回归现实,白纸黑字的契约都签了,也不可能说不认就不认
毕竟我们是法治国家(?),而且政府在法律面上能做的事情已经都做了
还是无法追讨到可以还给劳工的钱(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冤有头债有主,那些劳工
一人出个一万块,合起来去找讨债公司帮他们去向雇主讨债比较合理)
总之因为这个质询,动摇了我原本的见解
版上高手很多,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