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政黑十人众 GET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2-10-06 09:38:18
目前知道的道友已经达到超过十位数字了(也还没到百啦 该高兴还是难过XD
大家都看过第一篇了 或许还是有点紧张 那我做个小补充吧
1.到底告我的是谁?
相信大家收到的传票上案号都是阳股他字2997号 至于这个字号政黑早就友人题到了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45045934.A.8AB.html
早再一个多月前大家都还没收到传票不知道此事之于 就能说出该字号的
建盘科南合理的推问一下 这位"网友" 推论就是原告吧(大清历律 推论有罪吗
如果真的不幸大家要进入侦查庭开庭 原告因该就是这位没错XD
2.我到底为啥被告
这个问题连我也想问 本人早在三年前就跟政黑网友有过互告的官司
深知"网络言论需要负起责任 不要以为用ID匿名就可以骂人"的道理
我想这个问题 只要事对方认为"它被骂到了"它就有那个权力告你
目前检察官要厘清的也是这部分 传换关系人 确认案情
我自己会说 我是真对网友张贴的新闻报导批评新闻内的事件 新闻报导乃公开可受公评
至于大家 我认为只要各位据实回答 检察官应该也会审酌大家的态度和说法
或许就判处不起诉处分 现在大家的身分都还只是关系人非被告 不用太过紧张
3.如果身分确定是被告了那怎么办
来,先深呼吸一下。接下来要告诉你 被告=/=有罪 只要有人递状告你你就是被告啦
没那么严重 如果事被告的话 就应该把对方告你的文本 你推过的文字好好的纪录下来
接下来回去慢慢想 要怎么应对 可能要面对的就事法庭的诉讼和辩论
4.后谈
还是那句老话"网络言论需要负责" 当版主我最想作的就是不能骂啥蛆蛆猴子一类的
因为这些都是非常直接且明显的公然侮辱(可惜这论点不被接受 后来就 不提了...)
当初我会这样说 绝对不是希望"限制大家的言论自由"
而是希望大家不要碰到像我这样被告 我从99年八月收到第一张传票
弄到最后101年九月才收到二审判决确定的判决书
(这种小案子只有二审啦 PTTLIFELAW还有人想打到最高法院 笑)
法律程序漫长 更重要的是在判决未确定前的心理压力 尤其是被告方
一定要等判决出来看到不起诉处分或者无罪 心中的大石才放的下来
你们现在心中的焦虑 我都懂
但是只要大家放松心情 据实面对 相信检察官它们也会衡量司法资源是否滥用来处理
祝大家都收到不起诉处分 就算转被告的也能无罪脱身 感谢大家一起走过政黑大审
作者: builttokill (builttokill)   0000-00-00 00:00:00
告来告去 不觉得很累吗?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被告很不爽了 楼上的你想要参一脚吗 我们也不想喔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0000-00-00 00:00:00
连当事人都不知道, 那我也不用申懒人包了 - -~反控诬告可以吗?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0000-00-00 00:00:00
看完爱bc板友这篇,我大概知道是哪件事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0000-00-00 00:00:00
诬告不太可能的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顾钱多离家近)   0000-00-00 00:00:00
蛆蛆和吱吱可以被看做是阻却构成要件同意吧 是属于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顾钱多离家近)   0000-00-00 00:00:00
得处分的名誉法益 为不成文消极构成要件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早就如此何必当初呢?检察官当然希望当然人认罪,才会让你缓起诉吧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事证明确当然就会起诉,查无具体事证才会不起诉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如果不认罪的话,很快就会被起诉了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视力不好喔 谁提到缓起诉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我提到的 当庭向检察官认罪,希望能够得到缓起诉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若当庭向检察官认罪,也有可能变成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不承认而被起诉判刑的案例也不少的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认罪而变成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的案例也是不少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0000-00-00 00:00:00
被起诉就被起诉..检察官也不是法官..判不判刑不是他事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所以都是假设性的问题 看个人的选择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刑事诉讼法第449条 http://ppt.cc/fsrv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反正要做好被检察官起诉的准备
作者: gogoegg (--)   0000-00-00 00:00:00
九成九不起诉 只是跑鸽子窝、地检鼠很麻烦而已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0000-00-00 00:00:00
起诉就给他起诉啊.....不过谈论新闻也会被起诉的话...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如果大家那么懂法律常识的话,,就不会常常收到传票了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0000-00-00 00:00:00
都是一些懂法律的人在告来告去滥用司法资源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0000-00-00 00:00:00
到判决两年... 真的很辛苦Orz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0000-00-00 00:00:00
我很早以前就不用什么"只只""区区"来称呼网友了因为我觉得虽然大家都习惯用这些词,但毕竟还是一种人身攻击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0000-00-00 00:00:00
到底是哪一篇文章呀...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0000-00-00 00:00:00
吱吱原本就不是用来形容网友~而是某次吱持者跳上主播台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0000-00-00 00:00:00
结果新闻现场直播传送到全国因而得名~根本不是在说网友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蛆蛆是了吧(还有人骂臭蛆骂得很得意的呢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0000-00-00 00:00:00
蛆蛆是对应吱吱而出现的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对啊 以前是病畜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0000-00-00 00:00:00
两者本意都是在形容不理性的深X护航者~不该拿来针对版友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比较久以前的版本是 绿营被称为绿蝇后不爽 就称蓝营的是蛆(比自己更低一阶 令一种说法是蓝军只会再加悲愤的蠕动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而不肯出去投票 所以被称为蛆蛆反正爱用的就继续用了 那些老爱在本版屎来尿去蛆蛆满口的
楼主: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0000-00-00 00:00:00
只是让人家任清这些人的水平到哪儿以就是了 也懒得去管了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0000-00-00 00:00:00
吱蛆是用来描述政治的某些乱象~不该是拿来针对版友
作者: oldchang1205 (...)   0000-00-00 00:00:00
看到两位同时期的前版主 出来说这种话 我只能苦笑了
作者: oldchang1205 (...)   0000-00-00 00:00:00
新版规出炉后 我就提醒过了 版规你们订的 也只有你们
作者: oldchang1205 (...)   0000-00-00 00:00:00
能左右甚至影响版上的风气 结果搞成这样再来呼吁东呼吁西 卸任了不说话也罢 现在出来说这种风凉话...
作者: oldchang1205 (...)   0000-00-00 00:00:00
除了苦笑 我还想不出第二种心情来面对你们的推文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0000-00-00 00:00:00
吱蛆不就是一个代号吗?就跟泛蓝泛绿一样...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0000-00-00 00:00:00
不能等同于玩魔兽时跟隔壁的半兽人说"半兽人,给我面包"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0000-00-00 00:00:00
那个半兽人是指他的角色吗?@@我又不是骂他这个人长得像半兽人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看到吱蛆...就算不管妨碍名誉的部份,吱蛆一讲下去就一定会失焦,所以我都不用吱蛆,除非对方主动提起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至于半兽人,法律面的判断准则我不是很清楚,但有个行销面的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例子大约可以说明法律界定的方式,简单来说,"夸大不实"的广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告会被裁罚,但"夸大"的广告不会被裁罚,所谓的"夸大",像是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Ford Escape的广告当中最后车子爬上墙,因为人的常识可以判断车子不会爬墙,所以这是"夸大",但若是广告内容会让观众信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以为真,那就是"夸大不实"究竟是代号还是负面人身攻击,中间还是会有类似的界线,就我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0000-00-00 00:00:00
来看,蛆吱偏向人身攻击的成份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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