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PublicServan 看板]
作者: R3210 (很恐怖...不要问...) 看板: PublicServan
标题: [心得] 戳破考试院的谎言!!
时间: Fri Mar 26 12:46:26 2010
http://0rz.tw/6JG7c
大家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是人事行政局对新加坡人事制度的调查研究报告!!
节录内文:
考绩等次:
区分为A、B、C、D、E5等次。其中A为超过目前工作职等所需能力两级;B为超过目前
工作职等所需能力一级;C为符合目前工作所需工作能力;D为合理;E为恶劣。考核者对
所评定之等级必须举例证明,尤其是A等次。
公共服务署以指导原则规范各机关考列各等次人数比例,A为5%;B为30%;C为60%
;D及E合计为5%。各部会实际考列人数如超过指导原则规定之比例,则需再提经由4个部
会及本机关常任秘书共5人所组成之跨部会人事委员会议决。考绩结果并作为以下之运用
:
按年终考绩评估结果发给表现红利(Performance Bonus)。此红利于1989年首次推行,
是衡酌员工个人绩效而发放,与国家整体经济情势良窳无关。即使当年度国家经济表现不
佳,员工仍可按其年终考绩评估等次支领表现红利。
考列E等者,留任本机关继续任职9个月,并施予辅导、训练及观察考核其工作表现,期满
可再延长任职3个月;如仍无法改善(进)者,则予以免职。
考绩结果另作为升迁、调职、培训考量之依据。
考绩结果,除考列E等者发给书面通知书外,其他等级人员均不发给,仅登录于人事部门
之人事资料,作为发给红利、升迁及培训之参考依据。
公务人员对年终考绩结果不满时,可向服务机关或公共服务署申诉。惟实务上仅考列E等
者,或经多年仍未获升迁者(其认为系因受考绩结果影响而未予升迁),才会提起申诉。